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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医保支付改革已提上日程

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新政将在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各地自愿申报和评估的基础上,相关部门确定了DRG/DIP示范点城市,要求示范城市应聚焦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等各项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

我国已有多地安排加速推进相关改革。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区域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全面推行DRG和DIP付费。到2025年,DRG付费和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开展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估。

《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指出,完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逐步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 推进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DIP付费改革,并对中医药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 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推行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的医保管理。

《山西省“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显示,山西省已全面实施医保定点医院总额预算管理,建立“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将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推进区域医疗保障基金总额预算点数法,全面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DRG付费试点,到2025年底前实现省内全覆盖(中医医疗机构暂不参与)。积极探索适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持续推进阳泉市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改革。探索制定点数法与地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技术规范,提高支付方式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

浙江省方面指出,建立健全谈判机制,完善县域医共体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机制,更好发挥医保战略性购买作用,激发县域医共体内生动力全面实施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持续完善全省统一的DRGs分组方案和付费规则,强化价值规律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的作用,实现同病同效同价。稳步推进全省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门诊费用按人头付费,探索总额预算下门诊费用按人头包干结合APG点数法付费,形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闭环。(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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