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品芝 潘泽强
3月1日起,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了用户可以选择关闭算法推荐,也可以拒绝使用其个人的特征数据的算法推荐服务。
日前,记者对1144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规定落地后,53.8%的受访者表示会选择关闭算法推荐功能。受访者期待规定能遏制诱导过度消费(68.2%)、大数据杀熟(61.9%)、诱导沉迷(57.5%)、过度收集个人信息(46.0%)等方面的不良之风。
受访者中,00后占27.2%,90后占51.7%,80后占21.2%。
东南大学大三学生王琦,是某打车软件的老用户。最开始,他只使用这一款软件,从去年开始,他也开始使用其他打车软件。这时他发现,在使用了其他打车软件后,原来打车软件的价格明显有所下调。同样的路程他的费用要比同学低不少。对此王琦很生气,“这既是‘杀熟’,谁粘性大、用得多,价格反而贵,也是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为什么我使用别的打车软件的情况会被收集到?”
调查中,大家期待规定遏制诱导过度消费(68.2%)、大数据杀熟(61.9%)、诱导沉迷(57.5%)、过度收集个人信息(46.0%)等方面的不良之风。还有通过算法推荐影响网络舆论(40.4%)和算法歧视(37.3%)等。
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说,对于在算法上诱导沉迷、诱导消费的恶意行为,法律上的界定方法,是要从具体场景出发,看宣传是否具备误导性,能否直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比如用户利用搜索引擎去搜索某个医院,那呈现出的搜索结果是不是真实面貌。诱导沉迷则可能是利用一些夸大、虚假的信息,来诱导关注,包括一些新闻类的APP,看标题很吸引人,点进去却进入了购物平台,这都属于明显的恶意引流、恶意误导,是在利用用户的心理预期牟利。
规定落地后,53.8%的受访者表示会选择关闭算法推荐功能,18.2%的受访者不会,28.0%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王四新说,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乱象。“让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要求企业提供更多元的服务,实际上是在构建消费者与企业间的理想平衡模式。个别企业会制造陷阱,但政策的导向就是在提醒消费者,哪些陷阱不要踩,给群众创造一个选择的条件。”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