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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 6月6日至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纯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大同市、吕梁市就贯彻实施《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王纯对大同、吕梁两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条例》自施行以来,两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以有力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在法治建设、市场环境、优化审批、政务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强;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五有套餐”,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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