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沈阳发布城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

小于5000平方米的腾出土地 应建城市绿 地

(2022.7.12 法周刊5版) 立法长廊

本报消息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发布《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更新项目改造腾出的小于5000平方米的土地应当建成城市绿地;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在天桥、涵洞等处实施立体绿化。

征求意见稿明确,应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后的腾出土地建设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加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主题公园、绿道网络建设,构筑生态修复和保护系统,为公众提供更多便捷舒适的健身、休闲绿色空间。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划安排附属绿地。绿地率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学校、机关团体、医院、疗养院和公共文化设施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5%;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集中绿地;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企业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城市道路的主干道绿化带用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