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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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GB/T40429-2021)正式实施。该标准将自动驾驶从L0—L5分为6个级别:

● 0级为应急辅助

● 1—2级为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为驾驶员

● 3—5级为自动驾驶,驾驶主体是系统

根据条例规定,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3种类型,分别对应L3、L4、L5级别。其中,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即L3和L4)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完全自动驾驶(即L5)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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