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以法治促进
文明习惯养成
本报消息 7月10日,广东省湛江市人大官网就《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
条例征求意见稿着眼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会互助等领域文明行为的倡导和不文明行为的治理,用法治力量为城市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征求意见稿既有“不得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不得在住宅小区公共绿地、公共楼道口、公共楼顶天台饲养家禽、家畜及堆放个人物品”等明确指引,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通过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结合,以法的形式来鼓励和引导文明行为;另一方面,又有“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实行法治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这样的约束和惩戒,将不文明行为与处罚措施、执法主体进行一一对应,以法的刚性来推动文明习惯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