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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

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本报消息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评估适用本办法。提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坚持事前评估和持续监督相结合、风险自评估与安全评估相结合等原则。

办法规定了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包括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商务部等17部门

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

本报消息 日前,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的《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

通知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通知指出,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

探索建立专用标志使用异常名录

本报消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通知,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试点地方应加强机制模式创新,推动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形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机制。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异常名录,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销工作体系并组织实施,依法推动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纳入知识产权信用监管。

重庆

上线大米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本报消息 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经过前期确定试点单位、搭建平台构架等工作,大米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目前已上线试运行。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与试点的3家大米生产企业分别为中、小、微型企业,通过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智能化信息归集,在其产品外包装上将会附带“渝溯源”码,通过各流通环节间链条式信息叠加,实现“一码通全程”。

同时,消费者扫码后可见大米产地、生产者、产品加工检验、销售者等信息,实现“一扫知全程”。如产品出现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人员可利用追溯平台第一时间开展产品召回,最大程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青海

公布首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本报消息 日前,青海省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青海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公告》。公告指出,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对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同时,根据政策变化,将对青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建立并公布的《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青海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更加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相关涉企收费信息,有力有效推动青海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工作高质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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