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消息 作为上海市人大2022年正式立法项目之一,《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23日。
据介绍,条例草案强化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保障,严禁侵犯妇女人格权益,增设对妇女生命健康保护、人格尊严保护;禁止违背妇女意愿实施性骚扰,增设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对性骚扰防范的责任和义务;增设特殊场合报告规定。
在禁止就业性别歧视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并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禁止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年龄或者性别的原因裁减女职工、强制女职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提前或者延期退休。
条例草案还强调加强妇女特殊劳动保护。突出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女职工享有产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夫妻双方共同育儿假等相关待遇;新增平台经济中女性劳动权益保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