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江西省乐平市人大代表罗英香
■ 本报通讯员 吴双林
江西省乐平市第六届、第七届人大代表罗英香二十多年来心系农民,全力以赴帮助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以务实精进的作风践行人大代表的责任与担当。
早在1994年,罗英香就在江西抚州创办了大米加工厂。2002年通过乐平市粮食局招商引资进入乐平,承包乐平市精制米厂,2006年在乐平市塔前镇成立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在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罗英香始终装着农民,为给广大农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她跑遍了塔前镇周边乡镇,成立了景德镇嘉龙米业产业化联合体,拥有10个农业专业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联合了20多户种粮大户,水稻种植面积达2666.7公顷,解决了大量的技术疑难问题,产值达5000多万元,带动周边乡镇近万户农民增收致富。
罗英香积极推行粮食产业化经营,引进优良水稻品种,推广无公害水稻种植133公顷,并取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乐平市双田镇店上村66.7公顷的自有富硒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的大米已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嘉龙米业公司在罗英香的带领下,非常注重品牌建设。她及时购置相关设备,并派专人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档案,建立了农产品追溯源体系。罗英香还采取“企业+种植基地+农户”“农户+农业合作社”,对接加工企业或收储企业的方式,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建立激励机制,在全市大力开展订单农业,最大程度地保护种粮农民的合法利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罗英香始终秉持富思源、勇担当的为民情怀,不但积极解决周边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题,而且还在企村结对乡村振兴中扛起社会责任,发挥企业的自身优势,通过企业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导入各种建设和帮扶中,实现产业对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发展带来活力。
作为人大代表,罗英香不仅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抓发展上身先士卒,在依法履职上更是以身作则,处处当好群众的代言人。罗英香注重联系选民,走访选民,了解民情民意,积极在人代会上提出代表建议。当选两届市人大代表以来,她积极建言献策,已向市人代会提出多件建议,内容涉及农民致富、新农村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等民生方面的问题。
罗英香不仅积极反映群众呼声,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不管是过年过节还是汛情旱情严重时,她都会积极带头并组织员工捐款捐物捐粮,帮助困难群众。近几年来,她还独自资助了两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从学杂费用、生活费用,到各种节日的礼物红包,她都会为这两名大学生考虑周全,保证了她们正常的学业和生活需要。
“我是一名人大代表,在办好企业的同时,一定要尽心履职,为选民代言,替选民解忧,身体力行为选民做好事、办实事,做有良心、知感恩的人大代表。”罗英香用朴实无华的言语表达了她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