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 东 (贵州)
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纳入2022年监督工作重点任务,着力用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为确保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对执法检查作出周密安排。召开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组成6个小组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委托检查与全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全市15个县(市、区)检查全覆盖,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2个乡镇。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并要求按时完成实地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
为切实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提高检查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实际,拟定执法检查提纲,明确管理责任、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保护、组织振兴、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8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并逐项列出与之相对应的15条法律规定。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提纲,围绕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积极创新检查方式,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除利用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外,还通过随机抽查、个别暗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每到一个县(市、区)都邀请当地1至2名市人大代表参加,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项目现场,察实情、找短板,听意见、集民智,执法检查深入、具体、扎实。
通过梳理、分析、汇总,检查组发现,部分地方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组织学习培训不够,相关法律在农民群体中的宣传力度和效果不理想,一些地方的农民参与乡村振兴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缺乏求变求新的问题。为此,执法检查组开出“药方”,要求拓展宣传形式,突出宣传效果,立足产业兴旺,推进产业振兴,繁荣乡村文化,推进文化振兴,加强环境整治,推进生态振兴,着力民生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2年6月28日至29日,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乡村振兴促进法施行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有关方面务必认真整改落实,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更大成效。7月初,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正式印发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要求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跟踪督促,继续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推动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以实际行动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