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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

深圳出台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本报消息 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布局,筑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基石,条例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厘清了数字基础设施的范围,提出统筹推进信息、融合、创新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该市重大产业发展需求和应用场景,遵循绿色发展原则,编制该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在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方面,条例提出,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引入、应用模式创新、强化合作交流等方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开放自有数据资源;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通过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对外提供各类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

在推动产业集聚方面,条例提出,统筹规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提升产业园区智慧化服务水平。在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方面,条例规定,支持跨行业、跨领域、行业级、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与应用,提供制造业场景应用需求数字化解决方案;培育壮大创意设计、数字文化装备、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等产业,建设数字创意孵化和服务平台;鼓励开发数字化旅游产品,提供智慧化旅游服务,培育云旅游等网络体验与消费新模式,促进旅游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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