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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人大 共筑大运河文化传承法治屏障

本报消息 12月1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之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11月25日率先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11月29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 》。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通过的决定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大运河是世界上距离最长、规模最大的运河,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三部分构成,流经北京、天津、河北等8个省市,全长近3200千米。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019年以来,中办、国办先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等重要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文化驱动力,提升协同发展水平,京津冀三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通过区域协同立法,为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供法治保障。三省市决定明确:京津冀三省市制定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大政策、重大规划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推动机制制度、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相协调;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协调跨行政区域重大案件办理,开展联合执法;三省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监督协作机制,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加强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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