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达明 (江苏)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民主形式,是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串联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党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领导,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
提高“三为”意识
履职主动不被动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直接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决定权行使的灵魂所在。为此,必须强化为民履职、为民用权、为民服务的责任感。一是法律所赋大胆为。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要敢于打消思想上的顾虑和认识上的误区,理直气壮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切实做到依法履职、敢于监督。二是责任所在主动为。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力量,也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力,应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作用,变被动为主动,化消极为积极,勇于探索,有效实践,努力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三是大局所系协同为。一个地区不同时期的重大战略、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都是人大工作要牢牢把握、全力服务的大局。要坚持党的领导,通过科学民主决策过程,最大限度地收集民意、通达民情、汇集民智、维护民利,积极创造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良好环境和条件,让决定权行使处处有人民参与、时时有人民声音、环环有人民智慧。
把握“三权”关系
工作到位不越位
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政府行政权的关系,是落实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键所在。从广陵实践情况来看,关键是要做到“三到位”:一是请示汇报到位。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及时向党委请示,就为什么选择这些事项向党委作出说明,征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确保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拍,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一致。在行权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也主动向党委汇报。作出有关重大事项决定后,还应当向党委报告贯彻实施情况。二是人大协商到位。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过程中,结合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联系选民活动周”“民生实事征集月”等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充分协商,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把群众的“金点子”变成“金钥匙”,提高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举行听证、专家论证或开展民意调查。注意及时向“一府一委两院”征求有关意见、通报有关情况,保持必要沟通和协调,防止自身越位和错位,不能事无巨细,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三是对接支持到位。要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与政府领导联席会议制度、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参加政府常务会议等制度,做到思想上相互交织、工作上流畅衔接。要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人大作出决议决定前听取各方意见,作出前瞻性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具有权威的决定,形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良好局面,推进重大事项决定的权威性和刚性落到实处。
突出“三贵”原则
议题宜精不宜多
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保证选准议题。一是贵在实践把握。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界定重大事项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很难统一加以科学界定,比如某件事在此地此时是大事,在彼地彼时就不一定是大事。基层人大决定议题应从区委中心工作中去把握、从代表议案建议中去归纳、从人大视察调研中去发现、从政府提请审议中去决定、从群众呼声心声中去提炼,因地制宜,审时度势,广泛收集,有的放矢。二是贵在建立清单。根据地区实际,建立重大事项清单,重点把党委认可、政府关心、群众关切、人大有为的重大事项列入清单,突出抓好关于规划修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以及财政预算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关于城建、教育、卫生、生态等方面的重大民生,关于营商环境、重大项目、重大投资、政府性投资和债务管理等重点事项。三是贵在实际可行。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从大与小、多与少、长与短的三个纬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边界、决定流程、运行程序和规范规矩作出规定,规范和明确职权运行的环节、过程、责任,能量化的应尽量明确指标,做到可量化、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把法律有规定、党委有要求、上级有安排、社会有关切、群众有呼声的重大事项变为现实模样。
落实“三严”要求
问效从严不从宽
落实重大事项决定权,要严字当头。一是导向要严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要改变 “只作决定不问结果” “只作决定不见效果”的“通病”,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宣传力度,有效解决人大决议决定落不了地、开不了花、结不了果的问题。二是过程要严督。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执行决议决定情况,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责任要严究。人大行使决定权,效果在执行、成败看落实。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刚性监督措施,保证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对严重违背决议决定精神,给地区、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责,促进决议决定的有效贯彻实施,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决出改革发展的加速度,决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决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自觉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