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近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条例明确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树,对古茶树刻划、折枝、挖根、剥皮,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使用危害古茶树的生长调节剂、化学除草剂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将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树龄100年以上的野生茶树和栽培型茶树纳入保护范围,并规定行政区域内有古茶树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古茶树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资金用于古茶树的保护、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