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实践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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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三个工作法” 提升人大宣传质量水平

■ 钱玉珍 (云南)

云南省禄丰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和安全可控性。经过征求多数干部的意见建议,人大常委会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宣传报道流程,以求打破人大新闻稿件千篇一律的局限性,用好“三个工作法”推动人大新闻宣传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用好“项目工作法”让宣传工作任务具体化。项目工作法,就是将宏观的“大任务”转化为具体的“小项目”,实现化整为零、化难为易、化虚为实,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了《禄丰市人大常委会“禄丰人大”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委室联系乡镇制度》,结合《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禄丰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14个乡镇化整为零和机关各委室挂联,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列出责任任务分解,实现督促和落实相互推进。建立从项目生成到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成果评估和总结推广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实现宣传工作主动对标各级媒体要求,尤其是对标大比拼各项考核目标任务,对标机关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对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求,通过细化、量化、实化,列出更为明确、更便于落实的清单,实现精准、精细、精确对所列清单的目标成效、责任主体、时间节点、督查内容、量化约谈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用好“一线工作法”让宣传工作能直通基层。禄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一线的市人大代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时,通过调研、座谈、视察等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对监督事项的意见,在执法检查中,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确定执法检查项目,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中,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以人大代表“家站室”为窗口,对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方面的表率进行宣传,以人大代表“家站室”为载体,宣传人大代表在集中民意,反映民情民声中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忠实代表人民利益的相关建议和实效,全面反映一线人大代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用好“典型引路法”让宣传工作有经验可学。典型引路法,就是选择一个样本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从中归纳、提炼、规范其经验和规律,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推动工作整体提升。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召开人大宣传工作会议,通过组织开展“优秀通讯员”“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发挥好考核“指挥棒”激励、导向作用,强化结果运用,把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奖励分配、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切实激发广大干部积极向主流刊物和各级新闻媒体投稿,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代表履职活动的宣传,特别策划了“代表风采”“人大这10年”“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谈”等主题宣传报道活动,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禄丰人大这10年”主题专栏宣传报道活动和设立“代表履职谱华章”版块,全面宣传各级人大代表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履职风采,推动人大宣传工作和代表履职工作有经验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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