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充分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为全省立法工作创造在基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对标学习上海虹桥、江苏昆山等先进地区,探索“一梁四柱”立法联系工作路径,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有效顺应群众期盼。
■ 佟海燕 (山东)
在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2019年3月,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获批省人大首批区级人大地方立法联系点;2021年7月,获批全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探索“一梁四柱”立法联系工作路径,有效顺应了群众期盼。
“一梁”,指设置科学、高效管用的组织体系。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级层面顶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设立区基层立法联系服务中心,配备6名事业编制专职工作人员,并纳入全区考核体系,使立法联系工作有抓手、有载体。“区—镇街—社区”三级联动,搭建23个镇街立法联系活动站、75个社区信息采集点,在律师事务所、高校、企业等设立99个立法联系单位,配备320人的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队伍,构建“多点布局、主线突出、全区统筹”的组织体系,最大程度吸收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
“四柱”,指支撑立法联系工作的四项创新举措。
一是立体化实践平台。建立“线下”“线上”两个立体实践平台。“线下”在全省率先建设两处区级立法联系点活动中心和两个法治文化广场,嵌入各类法治文化元素,全年向社会开放,市民可以通过说、写、电脑录入等形式表达意愿,并依托活动站、信息采集点、立法联系单位,“零距离”参与国家立法。“线上”充分利用“导航进站、智链万家”系统、代表“履职通”,以及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直播号等载体,与代表和群众实时互动,定期发布法律法规修正草案,随时进行学习、咨询和反馈意见,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畅通。
二是清单化制度体系。紧扣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配套完善工作规定、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等33项制度规范,编制场地建设、机构人员等8项70条任务清单,使立法联系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建立“1+10”工作模式,即围绕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地,扎实开展法律实施评估、智慧法治、立法调研等10项具体业务,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立法联系工作。
三是融合化职责定位。实践中,积极做到“两个融合”。把立法联系与服务国家战略相融合。围绕经略海洋、融合创新、自贸试验区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在青岛自贸片区、古镇口核心区、海洋高新区设立立法联系单位,要求结合自身优势,梳理立法需求,反馈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推动新区改革任务攻坚突破。把立法联系与法治新区建设相融合。对《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每年组织视察调研,进一步推动省级赋权政策落地。以上做法登上了央视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刊发3期简报予以推广,在国家和省级媒体刊发相关文章100余篇。
四是特色化工作方法。创新实施书面征询、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八步工作法”,多种方式收集建议,把专业人士解读和工作人员自主学习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镇街以“一站一特色、一点一精品”为目标,精准开展活动,提炼形成灵山岛保护区“渔港讲法”、泊里镇“立法赶集”等系列案例。截至目前,共完成全国人大12部法律、省人大9部法规的意见征询任务,在已经颁布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体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3部法律中,黄岛区提报的16条意见被采纳。
(作者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