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周刊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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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气”考验基层治理智慧

新闻背景:

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条例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将原本“禁止商店、门店超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规定,修改为“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实际上,深圳此举并非孤例。今年以来,北京、上海、甘肃兰州等城市也在探索外摆经营的相关政策。

让地摊经济

真正融入城市肌理

■ 潘铎印

说起“路边摊”,最容易让人们联想起来的必定是烟火气。“路边摊”作为一种边缘性的城市经济活动,曾是一道沾染着烟火气息的城市风景,路边摊构成了城市充满烟火气的繁华喧嚣。

“路边摊”与民生需求息息相关,是城市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体现。但在各地发展的过程中,脏乱差成了“路边摊”的标签,整治“路边摊”于是成为城市治理的首要项目之一。现如今众多的城市,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路边摊”已淡出了人们的视野,看不到路边摊似乎被当成了城市文明指数的一种象征。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经营形式也在不断演变更新。如今方兴未艾的夜间经济、露营经济、后备箱经济等,都延展了“路边摊”的内涵,今天的地摊经济已经成为新的城市经济形态,它理应在城市空间中占有一席之地。广东深圳因势利导,出台相关条例,解锁“路边摊”,促进“路边摊”合规经营,有利于活跃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回应民生诉求,出台的条例带着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城市温度,让广大市民充分感受到城市的开放与包容。深圳适时解锁“路边摊”,实际上也是在保护创业、孵化创新,是与时俱进平衡市容与民生、经济、创新的务实之举。

每一座城市的“荣光”背后都需要生活气息,都需要多一份“烟火气”。“路边摊”便利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不仅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还因为进入门槛低、经营成本低、风险小,成为许多人通过劳动获得就业和收入的重要渠道。实际中,北京、上海、四川成都等多地之前也推出类似政策,不仅对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同时允许合规外摆。今年4月以来,浙江杭州进一步放宽外摆条件,加大对商圈、商业街区“外摆经营活动”的支持力度,由“路边摊”构成之一的夜经济显示出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爆发力度,成为拉动城市旅游的新赛道,据杭州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杭州武林夜市日均客流量超20万人次,拱墅区胜利河美食街“五一”期间夜宵市场爆火,前三天客流量1.09万人次。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解锁“路边摊”不可一解了之。政策方面的不再全面禁止,并不意味着解禁“路边摊”就放任不管。城市管理者要不断提升末端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对“路边摊”外摆时间、摆放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防范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破坏城市环境卫生等问题发生,将好事办好,让城市更加包容,更有温度,也更有活力,让地摊经济真正融入城市肌理。经营者要自觉自律,严格依法合规摆摊,摆出与城市文明气度相契合的新气象。

城市管理需从“粗放式”

向“精细化”过渡

■ 和静钧

“路边摊”是“地摊经济”的组成部分之一,允许“路边摊”经营活动,回答了城市发展究竟为谁的根本性问题。“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发展应顾及人民多元及多层次的就业需求,在对待边缘群体的就业生计上应体现温度和灵活性,“路边摊”只要管理有序、布局合理,心怀“方便群众”之心,就会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宗旨。

允许“路边摊”释放了城市管理需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过渡的信号。从表面看,“路边摊”与城市市容、公共卫生及公共安全存在矛盾,然而这些矛盾并非不可化解,只要公共管理思维升级、城市公共服务到位,“路边摊”就能得到有序发展,构成多赢格局,成为城市多元经济的重要补充。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满足市民需求,新修订的条例改变对超门窗摆卖经营“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外摆”是门店经营者突出经营特色的常见方式,它可能异化为超出合理范围的占道经营、超出必要范围的占用公共空间扩大经营面积的行为,它与“路边摊”性质上存在差异。“路边摊”的经营主体多是城市边缘人口,是公共政策扶持重点,而店家“外摆”则多是商家利用“搭便车”方式,通过零成本或低成本的套利行为,与其他同业竞争者之间形成不对称的竞争优势,严重时有可能扰乱市场秩序。新修订的条例客观上认可了“外摆”的合理性,这是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良性共识,同时管理者也没有放弃对“外摆”异化的警惕,经营者应自觉遵守规范,自觉提高道德水平,否则容易引发“外摆”的负面评价,影响公共政策议程。

在粗放型管理模式下,“路边摊”确实存在“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两难格局,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很难落实,主要原因就是城市治理能力不足。观念升级是提高治理水平的保障,在主观意识上,应把“路边摊”从狭窄的收益成本分析中脱离出来,转化为一项惠民亲民的综合执法工程,应引导经营参与者从单纯的逐利生意人转化为城市形象建设者,能在经营上恪守不扰民、诚实守信、不售假、维护公共卫生等义务,自觉按照管理者划定的路段、时段内规范经营。

“路边摊”经营活动需要管理者、经营者及公众三方达成良性共识,这样才能把“路边摊”逐渐纳入与城市规划融为一体的“地摊经济”中来。

深化“放管服”改革

助力“烟火气”回归

■ 张代荣

淄博烧烤的出圈让各地对地摊经济有了新的思考,重燃城市烟火气,激发消费新活力,应是各地向淄博取经的关键一招。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从“全面禁止”到“可以设摊”,路边摊的回归不仅是解经济发展一时之困的“临时大招”,更是助推一方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烟火气不是乌烟瘴气,如何做到张弛有度、放管自如,既筑实民生的“里子”,又守好城市的“面子”,是摆在城市治理者面前的崭新课题。

精准“放”,拓展发展宽度。放开路边摊不仅是保就业、保民生的暖心之举,更是各地经济复苏的缩影,它体现了政府的开放与包容,展现了城市的活力与魅力。2020年,在创城压力下,淄博市政府新增66处早市、夜市、便民疏导区,公开允许市民“练地摊”,放弃了城管的某些权力,兑现人们对自由市场的平民式想象,为今日淄博烧烤出圈打下了良好基础。现如今,为路边摊“松绑”已成大势,重燃烟火,韵味各异。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地摊经济,着眼长远,提前筹谋,降低市场门槛,敢于向下放权、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强化空间规划、时间规划、区域规划,确保放得稳步有序,防止“野蛮生长”。

科学“管”,提升治理高度。放权不等于放任,地摊经济的发展具有双面性,但地摊与城市并非水火不容,要本着人性化原则,处理好“情理法”关系,避免“一刀切”执法,实现烟火气与文明味共存。淄博也曾为地摊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环境污染等痼疾烦恼。自2015年开始,淄博大力引导露天烧烤“三进”经营,成立烧烤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标准,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品牌建设,满足百姓“小而微”的物质需求,迎合人民“大而强”的精神愿望,塑造城市“富而美”的崭新形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地要坚持松绑不松管,通过精细化管理、人性化引导,推动烟火气与整洁度、好秩序相得益彰,激活地摊经济一池春水。

高效“服”,提高民生温度。从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受理到为顾客提供吃住行游购等全链条服务保障,帮扶商户“小买卖”,满足群众“高需求”,优化营商“大环境”,这些暖心的举措和市民的热情好客引爆了淄博烧烤,也温暖了游客的心。因此,面对地摊经济这一新课题,各地政府要从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通过开辟摆摊空间、给予税费优惠、加强经营培训、简化审批流程、鼓励双线营销、提供资金保障、做好宣传引导、维护市场秩序等链式一体化服务,为地摊经济健康长效发展保驾护航。

小摊点,大民生。只有找到“放”与“管”的平衡点,辅之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让地摊经济为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增添更多的亲切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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