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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民主协商工作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 张荣赫 (黑龙江)

近年来,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到实处,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通过民主协商渠道,依法审议工作谋划设计等重大事项,夯实了民意基础,收到了较好效果。

年度“工作要点、监督计划和三查(察)安排”(简称“三要件”)是区人大工作的任务书、责任田、时间表和路线图,是人大的重大事项之一。为此,伊美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区委把关定向和依法履职行权相结合,探索创建并认真执行“六上四下”的民主协商程序和办法,切实抓好“三要件”的总体谋划设计。“六上四下”,即“三要件”要上委室负责人会议,由主任年初授权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安排“三要件”成稿的基础工作任务——委室计划;委室计划形成后,上交由分管副主任审阅同意后,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委室按照负责人会议要求,分头联系“一府一委两院”及业务对口部门单位,下去广泛征求意见,及时研究形成各委室年度工作计划初稿;常委会办公室承上启下,据此综合汇总、去粗取精,形成“三要件”初稿;“三要件”初稿上交常务副主任审阅修改后,下发到机关干部、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群征求意见,再下送“一府一委两院”征求意见,由办公室据此修改成“三要件”讨论稿;讨论稿上主任会议审议后,上报区委常委会审议把关后,最后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三要件”按照“四个体系”闭环管理要求,建立了主任负总责、副主任分头负责、委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上下贯通、左右联系、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了重点任务预研判、多方案、到月成的管理时限要求;同时,建立了月调度、季考核、半年述、年终评的督办考核机制,做到了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务求实效。两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上述办法,不断加大“三要件”计划的执行落实力度,共召开人代会3次,常委会会议18次,主任会议26次,党组会议28次,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7个,完成闭会期间调查、视察、执法检查“三查(察)”工作任务45项。

与此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构造“三员一线、两借鉴、两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协商模型,依法行使“四权”。“三员一线、两借鉴、两了解”,即邀请驻区五级人大代表和人大专委会成员、行业专家学者组成调研组,深入一线,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视察,学习借鉴云南省安宁市人大、江苏省宜兴市人大工作先进经验,了解中心工作落实部署和进展结果,了解重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问题不足。一方面,广泛吸纳民意,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过程中发扬民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事前、事中、事后重连贯、相统一原则,不断探索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每次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之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听汇报、共学法、搞座谈、个别访、实地看等民主协商形式,广泛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汇聚民智、吸纳民意,拿出初步意见建议。然后,履行“六上四下”民主协商程序,确定常委会重点工作。2022年年初,围绕区委加强基层治理部署,通过深入镇村、街社调研发现: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薄弱、警力配备不足、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区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公安派出所建设情况报告作为当年人大常委会的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了整合警力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等3条审议意见。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辅警条例,认真研究具体办理措施并强力推进。目前,全区基层公安派出所面貌焕然一新,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基层治理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两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采取民主协商的办法,确定并完成重点任务56项。另一方面,依法民主审议,及时作出重大决议决定。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在作出重大决议决定的全链条、各环节中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决策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采取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调研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支持保障选区选民通过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行使国家权力;决策中,运用代表大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及其分组讨论会等法定设计,组织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充分审议、依法监督,还主动邀请五级代表、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全程参与。两年来,区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完善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机制,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管、民生改善等重大问题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35个,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7名;决策后,以跟踪监督问效为关键,以代表“三查(察)”、专题询问和代表小组活动为依托,对办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并通过网站、微信群、新闻媒体等及时发布办理结果,助力全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可持续振兴。

(作者系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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