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静梅 (山西)
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是立足山西农业实际,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根本路径和前进方向。忻州地处黄土高原半干旱地区,全市耕地面积53万多公顷,其中旱地面积就占到70%以上,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是根本出路。围绕做好有机旱作农业这篇大文章,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从立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各方面联动发力,蹚出了一条法治建设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突出特色、精准立法,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创制性开展立法工作,用良法保障善治,在全省率先出台《忻州市有机旱作农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从立法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从立法层面推进全市有机旱作农业深入发展的重要支撑。
开门立法、术业专攻,增强法规实用性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立法方式,开门立法,立项伊始,就邀请山西农业大学、农业、水利、规划和自然资源、杂粮产业发展中心、杂粮产业协会、涉农企业等各方专家参与立法。同时人大立法实现一盘棋,农工委负责牵头起草,法制委提前介入;引进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人才充实立法队伍,吸收有关专家、学者组建立法“智囊团”;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等机构,借助“外脑”推进科学立法;实行双组长负责制,保证立法成效。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形成衔接紧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上下协同,共同努力的良好立法局面。
广泛宣传、各方联动,扩大法规影响力
《条例》实施前,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条例》。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点)作用,使代表联络站(点)成为法治宣传的前沿阵地,利用代表联络站(点)贴近群众的特点,打通法规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使法规条款深入人心,飞入寻常百姓家,发展有机旱作农业的重要性和发展途径得以广泛传播。
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代表成为产业发展领头雁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五级代表作用,从五级人大代表中选出从事有机旱作农业的50多名专业代表,参与到有机旱作农业法治建设和产业发展中。从立法项目征集、调研起草到审议修改、论证评估,代表积极参与,为提高立法质量贡献了智慧。同时在《条例》宣传、调研、执法检查中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使代表成为有机旱作农业的积极推广者、践行者,有力促进了产业发展。
执法检查、主动发力,实施效果凸显
《条例》从2023年5月实施以来,忻州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深度调研、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促进法规深入人心,推动法规落地生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等单位技术骨干深入县(市、区)各种植、育种基地就《条例》执行以来的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有机旱作良种引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坡耕地改造、财政资金使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等问题进行了进行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邀请当地政府部门负责人、种养大户、人大代表参加汇报,深入了解法规实施情况。近年来,全市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1.8万公顷,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6万多公顷,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高效节水灌溉田8420公顷,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1000多公顷,建设旱作节水技术示范区4000多公顷,示范推广软体集雨窖3500立方米;创建杂粮良种繁育及提纯复壮、抗旱节水新品种示范基地6000多公顷,引进选育抗旱节水新品种10余个,旱作节水良种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示范推广膜侧播种等机艺一体化集成技术10余项;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5.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呈现出技术集成配套、生态绿色循环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