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荣赫 (黑龙江)
近年来,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第一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准确把握人大“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设计、去落实、去推进,确保新时代人大“提速”后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坚持做到了“四让四不准”:
一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必须让区委审定;区委没有审定的,一律不准自作主张、擅自施行。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人大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三力”,以及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伊美高质量转型发展、可持续振兴的能力和水平。除每年的人代会外,还请区委对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三查(察)”工作安排和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等重要问题,把关审定、指引方向,始终做到与区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特别是在《伊美区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出台这一重大事项上,逐一征求区委常委的意见建议。区委常委会会议上明确了提高政治站位、创新监督方式、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履行职能4条意见,为规划的出台和实施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必须让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方能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没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一律不准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注重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重新修订并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等工作保障机制。每次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召开前,都必须先召开党组会议把关定向、提出意见,确保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23年年初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审议通过区人大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情况报告、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42个。
三是坚持让区委建议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任免和人大评先选优、优秀干部推荐依民主协商程序决定,不准与区委意见相左,人大“一把手”事前表态、个人说了算。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坚持评先选优和推荐干部民主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程序规定作出决定。一方面,每次区委常委会建议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通过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及其分组讨论会,做到“两个讲清”,即讲清区委的人事安排意图,讲清拟决定任免干部的主要优点,然后奏唱国歌、宣布任免决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对被任命人员提出依法依规履职要求,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真正做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高度统一,维护区委权威,映射人民意愿。另一方面,在区人大评先选优和干部推荐上,积极推行民主推荐、会上讨论、会议决定的办法。特别是按照省委巡视发现问题反馈意见的要求,出台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整改要求。2023年年初以来,按照这些规定动作,共向区委推荐人大优秀干部初步人选和优先人选9名。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有5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科级领导干部和“三八红旗手”。调动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中,依法履职行权,展现担当作为。
四是不断让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健康,不准出现破坏政治生态的现象甚至发生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按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12方面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注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在发扬民主中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增强了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活动30余次,形成报告23个。认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人大党员干部走红色路线、参观抗联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廉政主题展览,为持续净化人大系统政治生态,融入了新鲜内容和精神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