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建新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标对表“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注重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做好宣传研究和协同联动,着力探索人大“四个机关”的昌吉做法。
坚持政治领航、思想铸魂
把牢依法履职正确方向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人大及其常委会首先是政治机关、人大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自治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部署要求,谋划推进常委会各项工作。建立每周四下午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州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机制,推动贯彻落实及时有效。
二是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的常设专题,作为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长期主题,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全面深入学习。连续五年每年召开全州加强人大系统党的建设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围绕州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履职尽责,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三是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修订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都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常委会党组向州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州党委汇报一次全面工作,每月报告一次阶段性工作,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自治区人大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均向州党委专题报告,并在州党委常委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
坚持守正创新、制度保障
把握依法履职基本遵循
一是建立闭环式立法工作机制。牢牢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党管立法,完善党内报批程序,制定立法向州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人大主导,修订立法工作条例,率先制定“小快灵”立法办法等8项制度机制,增强选题立项、组织协调和审议把关能力。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作用,制定人大与政府联合起草法规草案制度,建立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等工作机制,每月召开立法协调小组会议,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坚持各方参与,建立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等6项制度机制,使立法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建立立法后宣传实施和评估机制,每件法规颁布实施后均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制定立法后评估办法,先后对颁布实施满两年的6件法规开展评估,确保立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二是建立全链条监督工作机制。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站位、法律定位,围绕“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6个环节,制定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5项制度办法,健全监督支持机制。制定听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微实事”资金监督使用等6项制度办法,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制定审查监督财政预算、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等5项制度办法,完善重点监督制度。出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等5项制度办法,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并“咬合有力”。
三是建立代表履职全过程保障机制。牢固树立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探索创新民主参与的新机制。出台实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街道议政会、人大代表电视网络问政工作三个指导意见。拓展“双联系”机制,做实“七带头”“十个一”活动,制定“七带头”“十个一”活动规范,建立分级包联、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与人大代表中企业界代表的常态化联系沟通等15项机制。建立州党政领导领办督办、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牵头领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完善“微实事”项目管理办法,各县每年安排“微实事”专项资金200万元以上,列入财政预算并动态增长。
四是建立全覆盖服务保障机制。健全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开展制度“回头看”工作,全面梳理、制定修订常委会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完善54项常委会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完善18项机关理论学习、督办落实等规章制度,修订8项机关会务服务、文件流转等流程规范,涵盖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高效运转的方方面面,保障人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坚持学思践悟、提升能力
落实依法履职内在要求
一是深钻细研加强学风建设。坚持常委会会前讲法、重大活动前学法制度,连续6年每次常委会会议结合议题举办法制讲座。创新开展以“学党的创新理论”和“学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机关“每月双学”活动,让机关干部担任主角轮流讲课、轮流发言。加强理论研究,组建人大理论研究学习小组,每两月开展一次研讨交流,连续4年各工委每年围绕一个课题开展研究,累计完成课题项目23个。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出台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州县人大、区州新闻媒体座谈联络机制,组建217人的人大新闻宣传队伍,与《人民代表报》合作建成全国第三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习实践昌吉基地、昌吉州培训基地“双基地”。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建立常委会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三查(察)”工作流程规范,提升调研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和强化调研视察工作程序,调研视察前开好务虚会,增强问题意识;组织实施中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善于发现问题;重点在调研视察后的全面梳理和分析研究,调研报告中问题原因不少于三分之一、对策举措不少于三分之一,并使问题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
三是持续用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设立监察和法制、财政经济、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社会建设4个专门委员会。依托常委会各工委组建立法、财政经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会建设6个代表专业小组,制定工作办法,每季度开展1次活动。每次常委会会议、“三查(察)”活动均邀请专委会组成人员、专业小组代表参加。成立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中心、备案审查中心,增加编制16个,近三年,推荐提拔县级干部6名,提拔科级干部7名,引进研究生2名,选拔调入年轻干部8名,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是统筹协调加强协同联动。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加强与“一府两院”和政协的沟通协调,每年分别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每季度座谈机制、州县人大分口座谈培训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制定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推动实现乡镇(街道)人大增配副主席(副主任)、增设兼职专干,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