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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于洋:

以制度为失能者赋“能”

■ 本报记者 李艳龙

“看到建议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我很开心。”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兼神经内科四病区护士长于洋,近年来一直关注并致力于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连续两年提交的建议均聚焦于此。如今看到政府工作报告有了回应,于洋备感振奋。她说,为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的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护,是应对社会老龄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对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于洋向记者讲述道,她曾接触过一位50多岁的患者,“这是一位先天性失智患者。在我参加全国两会前夕,他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因为这位患者不能享有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他年事已高的母亲只好每天衣不解带地照顾他。”于洋以自己亲历之事诉说着为失能者建立一项“兜底性”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进程快。据预测,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一系列、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现实最迫切的是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

关于长期护理保险,我国已于数年前提上“议事日程”。2016年6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河北承德等15个城市启动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将试点扩大到49个城市,进一步推进长护险制度试点。

“面对长护险制度试点的进一步推进及未来的全面推行,目前及将来我国面临着护理服务供给不足,即护理人员的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低,护理机构发展缓慢等困难和问题。”于洋表示,为了更好地守护失能人员,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亟须建立长期护理人才职业发展和培养规划体系,促进长期护理服务的专业化发展。

为失能者赋“能”,于洋寄望于法治的力量。于洋表示,今年全国人代会,她将领衔提出“关于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的议案”,以期为失能者提供一个稳定可靠的“法治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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