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永超 (浙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专题询问是询问的一种方式,是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某一特定问题或工作开展的一种监督。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对政府部门专题询问以来,经过各级人大的探索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逐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成为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一个有效手段。近年来,浙江省庆元县也相继开展了《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情况、国有企业改革情况专题询问会。专题询问程序严谨、过程流畅、成效显著,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获得各方好评。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做好专题询问工作谈几点体会与思考。
开展专题询问要选好题。要坚持把“事关全局和工作大局的问题”“代表和广大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和“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作为专题询问议题选择的标准。以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情况专题询问为例,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生活居住环境的改善及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社会关注度极高。此次专题询问会通过掌上庆元、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多个直播平台全方位进行现场实时直播,短短2小时内观看人数达到1.3万人次。
开展专题询问要深调研。要把开展好调查研究作为专题询问前的重要一环,扩大调研参与面,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人大代表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深入代表和群众,开展广泛的调研。调研时,既听,又看;既明察,又暗访;既定性判断,又定量分析,确保掌握第一手材料。比如,开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情况专题询问前,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不打招呼,直奔相关小区、社区了解实情。在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专题询问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深入相关部门及国企改革专班全面了解实情、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还到遂昌、龙泉等地学习交流,找差距、听建议,确保询问的问题切实反映民声、民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开展专题询问要方案实。要制定详细方案,确保问得合规范。要专门成立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委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专题询问的内容、对象、方式、时间节点、询问结果运用等作出安排,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高度重视细节,使各个环节有条不紊,缜密有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要加强与被询问单位(部门)的联系、沟通,明确专题询问的目的意义、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形式方法、程序步骤等,使受询问单位(部门)按照专题询问的有关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回答询问的各项准备工作。
开展专题询问要问得好。专题询问现场实施环节是整个专题询问最重要的阶段,要把现场实施作为专题询问的关键环节和“重头戏”,精心组织,细致安排,使专题询问现场既井然有序,又热烈民主;既紧张严肃,又气氛活跃,确保提问直击要害,应询诚恳负责,并在真诚深入的互动中相互启发,询问人问得更深,应询人答得更透。为增强专题询问的监督刚性,促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认真准备、恪尽职守,真正为人民代好言,倒逼应询人员事先精心准备,做足“功课”,县人大常委会还作了一些积极有益探索。比如,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专题询问时,增加专家组点评环节,对应询内容进行逐一评价,从而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权威性。
开展专题询问要督成效。询问结束并不意味着监督工作结束。在专题询问工作中,人大是“出卷人”,政府是“答卷人”,人民群众是“阅卷人”。关键在问,重点在答,落脚点在改。所以专题询问并不止于问,而是要发挥其“后续”效应,对政府落实整改情况跟踪问效,集中推动解决一些重点问题,真正体现人大监督的力度和实效,给广大代表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卷。专题询问会议后,要形成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政府收到整改意见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将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未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切实把专题询问的问题一抓到底,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