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祁 靖 (江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论述,并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能的重要标志,更是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市场经济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创建目标,主动担当“三种角色”,责无旁贷、大有可为。
树牢依法行政理念的“引领者”
立改废同步走,以良法善治推动依法行政,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平衡社会关系、妥善化解矛盾风险提供最根本、最稳定、最长久的保障。“立”字破题,在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前提下,紧密结合实际,找准立法突破口,将本地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固定下来。“改”字着眼,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充分吸纳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的诉求和期盼,定期评估、适时完善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废”字并重,全面清理不符合产权平等保护、企业平等保护等与优化营商环境背道而驰的各项规定,对影响构建透明高效政务环境、妨碍建立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的,坚决予以修正或废止。
持续改善服务质量的“助推者”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短板弱项,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一站式受理”“最多跑一趟”进程、优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适时出台决议决定,保障各项部署安排落地见效,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为企业“松绑解枷”。高质量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提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增强市场主体深耕发展的底气和信心,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通过督促商事案件审理程序正当、审判效率提高、执行力度加强,依法督办损害商事主体权益的各类职务犯罪,规范营商领域司法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建立市场信用体系的“守护者”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更高维度,聚焦营商环境更强深度,激活代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热度,使信用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助手和支撑。借力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收集群众意见、联系群众工作广泛务实的优势,持续开展人大代表走访企业专项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对有关部门进行视察调研,支持、保障和引导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在优化诚信法治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监督政府诚信建设等方面献计出力。采取重点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加大对相关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努力消除经济发展与法治运行之间的不协调、不平衡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