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川 (重庆)
人大社会建设(工)委是根据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社会建设”命名的委员会,工作职责涵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既关系民生福祉,又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笔者认为,从事人大社会建设工作,要增强时代感、使命感、责任感,依法履职尽责,强化监督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增强时代感
提高人大社会建设工作认识
2018年2月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整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2018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增设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随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也相应增设社会建设(工)委,从组织架构上对社会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化,依法承担起包括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求助、社会保障等在内的社会建设问题的监督工作,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深刻认识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时代意义。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成立是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直接联系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两方面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关系紧密,符合新时代发展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要站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切实增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时代感和紧迫感,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增强使命感
明确人大社会建设工作职能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人大工作的奋斗目标,开展人大社会建设领域监督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与人民生活品质息息相关,因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特点就是涉及领域宽、距离民生近、群众期盼高,不仅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等基础民生领域,还涉及老、幼、妇、残、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各个领域都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直接体现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人大工作宗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使命担当,准确把握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特点,找准工作规律,聚焦重点监督议题,推动人民生活得到大幅改善。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要准确认识人大社会建设(工)委的职能定位,始终做到心系群众,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作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切实为民解忧。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社会建设工作的紧迫任务,找准履职的着力点、切入点,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中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化为人大工作议题,确保社会建设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三是明确监督重点。定期听取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安排和工作完成情况,要求部门常态化向人大通报出台的相关文件和工作动态,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和工作重点,为实施有效监督工作打下基础。
增强责任感
提升人大社会建设监督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监督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作用是否充分发挥,这就要求人大要勇于担当作为,锐意开拓进取,依法履职行权,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掌握社会建设领域的突出矛盾问题,用好用活监督手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升人大履职实效。一是加强人大智库建设。由于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对口部门多、工作专业性较强,在日常开展监督过程中,呈现出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够专业、针对性不强的情况。因此,推进专家智库建设势在必行,要将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的人大代表进行分类、纳入专家智库,在依法开展监督中,邀请与监督主题相关的行业代表参加,提出更加专业、更为可行的意见建议,真正回应群众期盼。二是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在监督工作中,除了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手段外,还可以采用专项评议、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提升监督的刚性,通过代表现场提问、满意度测评等增强监督的“辣味”,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民生改善。三是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不止于书面回复,要建立审议意见问题清单销号机制,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实办理情况,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对审议意见未全面办理完成的工作,要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可适时采取二次审议的方式,形成监督工作闭环,推动人大监督由虚转实,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