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峰 (辽宁)
辽宁省阜新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党中央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重大原则和重大举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发挥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能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打造更多具有阜新辨识度、富有时代感和影响力的法治成果,为实现攻坚任务目标、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阜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筑牢“法治之基”
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需要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作出新的回答。阜新市人大常委会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年度立法计划,锚定攻坚任务,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做好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提请审议、完善修订工作,以更加精准管用的地方立法成果夯实法治根基;创造性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聚焦打造连接辽西蒙东开放合作枢纽区,加强区域立法合作,参与沈阳都市圈协同立法,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成细河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助力“水润阜新”建设。开展“代表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打造开门立法的有效平台。
强化“法治之力”
着力提升人大监督质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两市四区”定位、围绕“十项攻坚行动”等开展专题调研、组合监督,以更加刚性有力的人大监督助力攻坚突破。紧扣“双千双百”目标,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议财政预算、决算、审计等报告,做好债务审查监督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发挥稳预期、防风险、促发展作用。紧扣绿色低碳发展,跟踪海州露天矿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城市更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促绿色建筑条例执法检查意见落实,依法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检查,助力提升新质生产力。紧扣法治阜新建设,督促诉源治理、“八五”普法决议落实、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听取审议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万件化访”工作情况报告,构筑法治社会基础。紧扣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关注“一老一幼”,督促困难群体就业、适老化服务改造、心理健康设施建设、智慧体育进校园等热点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更有质量。
汇聚“法治之势”
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抓好贯彻落实,地方人大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方式和有效途径表达意愿诉求,不断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继续打造 “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品牌,广泛凝聚人大代表力量聚力攻坚。深化拓展“双联系”工作,细化联系的内容、途径、职责和措施,确保真联系、取得真效果。加强代表建议、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跟踪督办,推动建议、实事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广泛邀请基层代表参与人大工作,常态化组织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检查询问、公开庭审、开放日等活动,以高水平代表工作汇聚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强大合力。
夯实“法治之能”
着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抓好抓实人大常委会自身能力建设,是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能作用,法治化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方面。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抓好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履职素养,以高标准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健全人大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制度,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机制,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建立市县人大联动机制,组织策划推介经验做法,合力讲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阜新人大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