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丹丹 (山东)
近年来,山东省微山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生动法治实践不断增强监察司法监督效能,有效保障司法公平公正,不断开创县级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强化法治保障
展现服务大局新作为
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以调研发现问题为导向,以督导落实整改为目标,采取“执法检查+回头看”的方式,连续两年对县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有关职能部门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监督,推进政府、家庭、学校、司法、网络、社会及特别保护“七位一体”综合保护体系建设,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以法治力量保障民法典贯彻落实。微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贯彻落实民法典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不断强化审判机关法典适用的严谨性、规范性,持续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以法治力量赋能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紧盯要素保障,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全科通办”的实行,将更多高频事项纳入全科窗口,推动司法机关探索涉重大项目企业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法企同行、助企攀登”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意见、合同审查、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升监督实效
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常态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常委会每年常态化议题,先后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县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微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出台,营造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长效化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调研,助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整体质效,促进各领域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探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出台《加强协同监督助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努力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制度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微山县人大代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办法(试行)》,依托全县99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利用每月人大代表“公开接待日”活动,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监督、化解全过程,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创新工作思路
寻求司法监督新突破
组建法律智囊团队。跨区域吸纳11名法律专家,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为县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制定出台《微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法律咨询委员会的职责权利、运作方式、咨询会议程序、工作纪律和服务保障。
推进议案建议办理。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监察司法类议案建议,实行党政领导领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采取“听取汇报+现场督导+测评打分”工作机制,确保把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细、把问题解决得更好,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切实做到代表真心满意、群众真正受益。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审议、询问等多种形式的司法监督活动,不断丰富代表参与监察和司法监督工作的形式,畅通代表与司法机关联系渠道,为代表参与司法监督、助力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创造机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