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 丽 (云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七个聚焦”之一。《决定》指出,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力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增强代表联系人民、服务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代表收集民意、汇聚民智的能力和水平,对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选优“代言人”是前提。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到“代言”的成效,也影响到党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选优选好“代言人”是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作用的前提。要运筹帷幄,做好顶层设计。要立足地方实际,全面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成份构成、群众综合素质等多方面,科学提出代表结构要求,年龄构成上要充分考虑老、中、青结合,要实现各领域都有所覆盖,民族上要考虑团结稳定大局等,设计出的方案既要体现代表的代表性、先进性,更要体现代表的广泛性。要精心组织,选优人大代表。基层人大要深入各乡镇、村(组),宣传好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定程序,明确代表的构成和条件,指导鼓励选民本着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地方发展和民意表达的角度出发,把品行端正、敢于担当、敢代敢言的贤人、能人推选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基层人大要依法依规、精心组织好选举活动,充分发动广大选民应参尽参,依法依规行使好手中的选举权,投好神圣的一票,选出优秀的民意“代言人”。
练就“金刚钻”是基础。人大代表要练就真本领,具备“金刚钻”才能揽好“代言人”这一“瓷器活”。要主动学习提素质。基层人大代表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自觉学习钻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学习所代表领域和行业的相关政策和知识,学习人大工作业务,了解掌握撰写人大代表建议等基础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汇集民意“接线员”、民主立法“参谋员”、守法普法“宣传员”。要组织培训强本领。基层人大要把代表能力培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重点培训人大代表工作实务,让人大代表通过学习加深对人大工作的理解,通过反复实践提高履职水平,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可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到做得好的地区进行考察交流学习,邀请相关专家、优秀履职代表分享履职经验和做法等,不断强化人大代表的“作为”意识,提高“能为”本领,找准“善为”路径。
扭紧“感情结”是关键。要借助已建好的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等平台阵地,多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之间,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座谈、交流,加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增进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情感,让选民能说话、想说话、敢说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让代表听得到、听得清、听得真选民的真实想法和建议,为更好地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落实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代表活动制度、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反映制度等各项制度机制,发挥好每一位代表服务群众的作用。延伸代表接待方式,采取“下沉式、流动式、菜单式”的接待模式,拉近百姓距离,全力打通代表联系选民“最后一公里”。
用好“传家宝”是保障。基层人大代表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一“传家宝”,不仅要走到基层、更要走进千家万户,不仅身入更要心入,要围绕当地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到基层一线去了解真情实况,倾听群众心声,掌握第一手素材,为党委决策更好地体现民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访贫问困,分析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堵点,寻求突破,找到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要访富问计,多与地方贤人、能人、带头人交流,从他们的“只言片语”“群言群语”中总结提炼出推动发展的良策和经验。调查结束后,要多分析、多研判了解掌握到的信息,通过专题汇报、撰写上报调研报告等多种方式将了解掌握的信息提供给地方党委、政府,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营造“浓氛围”是动力。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代表、信任代表、关心代表的良好氛围,要让人大代表觉得被接纳、被重视,所提的建议有落实、有成效。要出真招实措,激发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充分利用报纸、人大刊物、网络、电视平台宣传推介勤于履职、善于履职的代表等多种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代表勇于为发展出力、为人民代言的生动局面。建立选民评价代表的机制,制定完善选民评价代表机制,每年组织选民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评出真正的“有为代表”,在全体代表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