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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促进法治建设与民意表达双向奔赴

■ 田扬中 (江苏)

2024年2月,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此为契机,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规划引领、特色挖掘,通过构建并完善“四个机制”,精耕细作,久久为功,奋力书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武进答卷”,努力实现法治建设与民意表达的双向奔赴。

以科学运行机制为保障

练就深厚内功

武进区人大常委会以“1+1+1+1”制度体系为基石,坚持规范化创建、实效化运行,深入推进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走在前、做示范。出台一个实施意见,即《关于推进武进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等方面对联系点建设进行明确规范;构建一套工作制度,即出台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工作规定和工作流程,立法联系单位工作规定等9项工作制度,实现联系对象全覆盖、工作网络全方位、阵地建设全领域;完善一套组织架构,即组建一支由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咨询专家队伍,一支由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等组成的联络员队伍,一支由基层工作人员组成的信息采集员队伍;画好一张流程图,即制定“接受征询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意见征询、整理意见建议、完成报告上报”的五步工作程序,推动立法意见征询工作流程规范化、业务标准化、内容精准化。

以协同联动机制为依托

凝聚强大合力

武进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扩大各方参与,通过多方协同,汇聚起了强大的立法力量与智慧,让民意民智获得有效吸纳。一方面,致力于健全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准确把握立法需求,拓宽意见反馈渠道,保持与上级立法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立法征集意见工作多层次、宽领域、更具说服力。同时,积极延展联系工作末端,有力推进区域内4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上报典型案例,全方位反映基层意见,为国家立法提供最鲜活的样本。自联系点设立以来,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上级人大携手互动,多次开展征询意见座谈会,累计上报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社会公共服务等案例12件,实现了从“单点收集”到“多点联动”转变、从“被动接收”到“主动搜集”升级,从“单向传递”到“双向互动”的跨越。另一方面,注重健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工作阵地。依托各单位现有场地资源,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征集点,将采集信息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专业,为立法民意直达畅通了“动脉”与“毛细血管”,使立法工作更加契合基层实际,顺应群众期盼,促进政策“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同时,运用“武进云上人大”小程序和“数字人大”网站、人大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丰富立法意见征集的途径和形式,集聚云端力量,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草案,保障了立法能够把握各方诉求,兼顾各方利益,形成社情民意“最大公约数”。

以多点融合机制为抓手

提升立法质效

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将融合建设贯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始终。统筹推动立法联系点与政务服务中心共建共用。创造性地将基层立法联系点设在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巧妙地将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事、服务群众的便利性与基层立法联系点集中民意、汇集民智的功能相结合,使人民群众从立法决策的旁观者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窗口,设立5个立法信息采集点,公示本年度的省市立法项目计划,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热情。为了让群众更好地理解立法草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在联系点专门设立了立法专家咨询室,通过“法律明白人”的专业解读,实现了“法言法语”与“民言民语”之间的有效沟通,确保了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

以职能拓展机制为引领

释放乘数效应

武进区人大常委会深入探索“联系点+”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功能增量,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和高度。一是发挥法治宣传的“播种机”作用。发挥立法联系点联系群众“最后一米”的优势,积极推动“立法+普法”的伴随式精准普法。在线上平台发布征求意见建议公告20次,围绕立法建议收集开展立法调研活动9次,将公众立法建议的征集及法规解读融入实时普法中,使公众在参与立法的过程中增强法治观念,接受普法教育,培养法治精神。二是发挥营商环境优化的“民意桥”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向立法机关传递企业迫切需求,借助立法联系点的专业法律队伍,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自联系点设立以来,已累计收集并向上级立法机关传递企业诉求超过30项。三是发挥基层治理的“助推器”作用。借助联系点平台,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了高质量立法与社会治理功能的双赢。联系点设立以来,主动参与到推进群租房治理、城市综合体治理、信网融合等工作中去,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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