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近日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四川首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立法项目。
条例强调突出四川特色,明确省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明确高标准农田分区建设重点,根据不同区域用不同方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比如,成都平原区突出平田整地和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攀西地区注重小型泵站和农田输配电建设,川西高原区因地制宜建设引水、提水工程等。
建好后的“管”与“用”也是条例明确的重点。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将严格控制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补充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对达到建设标准且可长期稳定利用的,及时上图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