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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完善台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

本报消息 近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条例的内容涵盖培育发展、活动规范、服务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在闽就业创业的台胞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同等享受职业介绍、创业孵化、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同时,条例明确建立完善台湾同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开展闽台职业资格比对,逐步扩大直接采认和采信范围,建立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目录。

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设置“服务与监管”专章。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动完善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实现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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