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乌兰花镇人大代表邸云磊在东木村走访选民时了解到,村民刘金辉与叔叔刘文龙因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发生矛盾纠纷,很难理性沟通交流,叔侄矛盾可能进一步升级。为弄清事实真相,邸云磊多方打听和询问,了解到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当年刘文龙将房屋盖到刘金辉院内,现刘文龙想把房屋卖给刘金辉,刘金辉认为其房屋盖到自己家院内就是自己的房屋,不同意花钱买。邸云磊认为,如不尽快化解纠纷,很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遂将刘文龙和刘金辉请到村部,对其讲解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让其明白房屋产权相关规定,同时从近亲属关系的往来和感情认真疏导,最终刘金辉给叔叔刘文龙3万元,房屋产权归刘金辉所有,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叔侄两人握手言和。
日前,通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玲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通榆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立足人大职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助力全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主动作为 探索代表参与新机制
记者:人大代表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请问,通榆县人大常委会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有哪些新探索?
沈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人民之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今年4月,为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通榆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代表掌握民情民意的群众基础和反映民意的履职条件,着力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探索建立了以代表家(站)、代表小组为载体,以矛盾纠纷调处单位为通道,以协助化解为主线,部门纠纷调解机构、乡镇、街道和全县1033名四级人大代表作为活动主体的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通过开展人大代表进家(站)主题活动、代表小组活动下访发现、专业调解机构主动邀请等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化拓展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实践路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为保障机制有效运行,我们组建了一个工作体系,构建两个智慧平台,建立三项保障制度,提高机制运行组织化、信息化、制度化水平。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由县人大监察与法制委员会牵头,人选办、法工委配合,吸纳了政法委、公检法、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的10个调处单位,19个乡镇司法所、19个派出所、19个综治中心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和架构,明确监察与法制委组织协调、指导推动责任和法工委配合责任,人选办指导代表家(站)开展工作和组织参与责任,各专业调处机构单位邀请代表责任,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联动性和体系化。二是构建“两个平台”。一个是由监察与法制委同各专班成员单位建立的微信群平台,方便各矛盾调处机构通过微信群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发出邀请代表需求,通报情况。一个是由人选办同各代表家(站)、代表小组和广大代表建立的微信群平台,通过微信群发布工作要求,指导代表家(站)和代表小组开展工作,方便根据矛盾调解机构单位需求“线上接单、派单”,直至实现代表通过矛盾纠纷微信群开展“远程调解”。三是建立“三项制度”,即联席工作会制度、成效反馈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的形式,总结阶段性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及时研判处理联动机制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联动机制在全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这项基层治理工作的实效;要求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代表家(站)和代表小组向监察与法制委、人选办及时反映代表参与化解矛盾件数和成效,再由监察与法制委、人选办汇总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阶段性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短板,便于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予以推动;实行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邀请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各代表家(站)和代表小组组织代表进站或下访化解矛盾情况定期通报制,激发部门机构、代表家(站)、代表小组、广大代表积极性,形成联动开展工作的合力。
创新思维 构建机制运行新模式
记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通榆县人大常委会是如何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具体有哪些做法,效果如何?
沈玲:为了推动代表全覆盖参与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通榆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三诊”方式,推动人大代表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问诊”“把脉”“开方”。
一是定点“坐诊”,凸显“三站为民”新效应。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入人大代表家(站),依托19个代表之家和85个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深入开展“代表进家(站) 履职为人民”主题活动,与群众良性互动,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常态化进家入站履职、接待选民,让代表在把准群众脉搏、倾听民意、畅通民意诉求的同时,及时梳理要点重点,积极为民代言,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大代表在接待选民群众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通过疏导情绪、讲透政策、说清法理、明晰事理、亲情帮办等多种方式,参与、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新渠道,也让代表家(站)工作更接地气、更贴民心,切实成为社情民意的“收集站”、群众困难的“求助站”、矛盾化解的“终点站”。二是参与“会诊”,搭建“优势互补”新架构。公检法司信利用其信访接待场所,乡镇、街道利用调解室、司法所、综治中心以及县级专业性调解机构“鹤小白”矛盾纠纷调解室、物业纠纷调解室、诉前调解中心、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等场所开展矛盾纠纷调处,针对不同情况邀请专业对口且专业能力强的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活动,人大代表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时既当调解员又当监督员,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走访“巡诊”,形成“人大在线”新常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身在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实际情况的优势,围绕“一月一主题”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小组“四下基层”,带着问题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走进田间地头、生产一线、群众家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能够就地化解的就地疏导化解;无法立即解决的,及时把情况反馈给上级部门,并跟踪协调解决;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及时通过代表提出建议的方式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转化,从根本上消除矛盾纠纷隐患。
多措并举 夯实为民履职新实效
记者:为了运行好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让人大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衔接、有机融合,通榆县人大常委会还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
沈玲:为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的落实,通榆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提升“三率一度”工作举措增强代表履职实效。一是深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上门率”。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内涵、路径和作用,深入宣传人大代表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维护当事双方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提升代表化解矛盾纠纷的公信力、影响力和美誉度,增强代表家(站)的平台作用。二是强化家(站)工作,提升调处“对接率”。加强对代表家(站)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代表家(站)工作顶层设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代表家(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点、乡镇党建办、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资源整合、合署办公,不断丰富代表家(站)活动内容、计划安排和活动方式,加强对代表进家入站的统筹调度,向辖区群众公开代表履职计划,健全代表接待选民、化解矛盾的工作流程、规范要求和工作机制,保证代表进家入站有“事做”、有“活干”、办“实事”,确保人民群众来家到站有代表接待、反映的问题有人解决。三是优化调解队伍,提升代表“出席率”。结合各级人大代表行业特点、知识结构、从业经历等,通过实际考察和个人自荐,按照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实际需要建立人大代表信息库,注明每位代表的从业经历、专业特长和调处矛盾纠纷领域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并在代表家(站)、各矛盾调处机构公布,向群众和调处机构提供“菜单式”服务,便于群众和调处机构“点单”“点将”。四是细化代表覆盖范围,提升调处“公信度”。进一步强化县人大监察与法制委、人选办、代表工委与公检法司信等相关调处单位沟通协调,促进县、乡镇、街道两级公检法司信等相关调处单位的基层机构和人员、乡镇司法所和人员、政法委员和调解员等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参与联动机制的落实意识、反馈化解意识、研判邀约意识,扩大人大代表特别是无职务代表参与面,让人大代表都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助力基层治理的效能。
目前,通榆县法院矛盾纠纷立案率同比下降了20.58%,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0.58%,行政警情同比下降18.89%,基层矛盾纠纷激化率大幅下降,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联动机制发挥了基层治理维稳的积极作用。(本报记者 田 勃 通讯员 杨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