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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实行积分制

本报消息 日前,四川省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发布《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是两地跨区域协作下全国首个行政处罚裁量积分制区域化的实施案例。其中明确,对市场监管领域常见的10种违法行为实行裁量积分制,即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应当考虑的主客观等因素进行对表赋分,最终通过分值加减得出的裁量总分确定罚款额度,实现精准裁量。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创新量化方式,探索裁量新路径,首创了“列举+细化+补充”模式,在川渝积分制规则框架下采用积分制计算法,将违法行为各方面的裁量因素进行量化计分。实施细则通过明确主观、客观、酌定情节等裁量因素,压缩执法人员个人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异地同标、类案同罚,实现裁量基准由“估”到“量”的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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