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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小切口” 立行并重守护“南宁蓝”

——《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出台实施情况综述

■ 本报通讯员 尹 翔 杨 姝

回顾《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从立项、起草、审议到有效实施,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做了诸多创新探索。

立足地方实际,找准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小切口”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生态文明建设是设区市立法的重点领域之一,在国家、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日益完善的形势下,南宁市需要补充什么、细化什么,如何在立法中体现地方特色、切中问题所在、回应实际所需,“小切口”是关键,也是方向。

精准选题,“切”准突出问题。南宁市在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同时,一些问题也日渐凸显。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乡建设活动,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垃圾处置、物料堆放运输、采矿采石加工等活动造成的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顽瘴痼疾,也是环境问题方面市民投诉的热点。监测资料显示,南宁市PM_10污染中约50%来源于扬尘。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将立法视角切准扬尘污染“小切口”,于2020年将条例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精细设计,“切”实有效措施。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于扬尘的源头治理和末端管控,降尘措施不到位,防治措施精细化水平不高,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责任部门协同监管、形成合力不足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优化工作机制,探索专班起草模式,由人大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立法工作“双组长”,推动重要制度设计及早形成共识、重大争议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一方面写“实”制度措施,经过两年多的深入调研、反复研讨,针对本市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就明确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健全监管协同机制、实施重点污染源单位名录制度、细化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措施等作出规定。

精炼表达,“切”小法规体量。条例仅用二十三条就完成了对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立法设计。内容上,紧紧围绕实现立法目的的主要措施安排条款,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衔接性、指引性以及其他无实质性内容的条款,突出地方特色;立法语言上,务求规范、统一、严谨、简明,体例短小精悍、内容务实管用。

恪守立法为民,答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大课题”

聚焦“小切口”,破解“大问题”,是“小切口”立法的价值根基。内容越精炼,越是要条条有“干货”,越是要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坚持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呼声直达立法机关,不断激活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在立法项目确定中广泛听取意见,把准立法需求。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立法项目,原汁原味听取立法意见和建议,细致梳理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最终确定把条例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南宁市人大本届常委会无论是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还是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除了采取在报纸、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以外,更加注重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遍布城乡、覆盖社会各领域的7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了市民群众关注立法、参与立法的快车道、直通车。

在立法项目推进中广泛听取意见,凝聚立法共识。条例起草过程中,通过“双组长制”的工作模式,加强对立法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充分反映问题、提出意见、研究对策,准确掌握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深入工地、厂矿、社区开展调研走访,细致了解各方利益群体的现实需求;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意见;邀请人大代表、相关行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正是通过多渠道、全过程听取意见,让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成为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的环节,确保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客观实际、顺应人民意愿。

坚持立行并重,打通法规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条例颁布之后,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靠前推进法规宣传,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部署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确保法规从制定向实施迅速交接。将条例列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新提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促进“关键少数”知法、守法、执法;要求有关执法部门制定专项宣传实施工作计划,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学习培训,在各自管理领域开展普及宣传,持续增强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编印宣传折页上万册,制作法规宣传动漫,依托城市地铁、社区广场、公园绿地等公众场所,以及点多面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普及传播,仅首轮集中宣传的触达人群就达300多万人次,有效增强了法规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今年是条例施行第三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继续聚焦“法之必行”,开展了一系列法规实施监督活动。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和混凝土预拌企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生产企业,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采石(矿)场、建筑工地、停车场等,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与当地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执法情况报告;在当次常委会会议上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应询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利用“智慧南宁人大”城建与环保监督平台开展扬尘污染“随手拍”专项行动,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时监督;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出决定,安排在今年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南宁市人民政府落实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

通过强有力的法规实施监督,条例实施成效明显,2023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9%,为历史最优,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第16位,2024年1—6月在全国重点城市排第1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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