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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发力 赋能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

■ 费海新 (江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在立法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强化立法建议征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积极主动赋能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

聚焦提升能力 夯实工作基础

注重把参与立法工作放到人大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丹徒区人大法制委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全体委员学习立法法、镇江市法规制定条例等法律法规,力求掌握立法工作基本规范。及时通报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立法项目、立法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做到早发动、早准备、早调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研讨交流参与立法的经验体会,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立法培训,组建法检专业人员和律师组成的咨询团,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支撑。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提升审查能力水平,明确工作原则、审查范围、程序标准、纠错程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聚焦健全机制 提升立法实效

修订完善《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过程支持配合地方立法的实施意见》,立足4方面15项内容,从提出立法项目、征集立法建议、开展立法调研、强化执行监督等方面推动立法信息采集“全过程”公开、立法环节“沉浸式”参与,让人民群众成为民主立法的“主角”。将镇江市每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按照立法项目的性质分类,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把握立法重点、立法需求,织密立法意见“征询网”,促进法规条款更接地气、更具特色、更加管用。2022年来,先后围绕《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开展意见征集交流会21场次,向社会各界征集建议后归纳、整理上报130余条。配合镇江市人大立法调研组召开《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修改意见征集会,组织产废企业、专业部门、基层政府、人大代表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其中关于加强固废管理专业规划引领,建立科学、统一的固废分类和回收标准与管理机制,运输、利用、处置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企业固废处置成本等来自基层一线的建设性、操作性意见,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聚焦民意民智 彰显立法民主

把广泛深入征集意见、建议作为贯彻民主立法、体现地方特色、保证立法实效的关键环节,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执行镇江市人大修订后的《关于开展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见》和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将基层立法联系点“由点扩面”,形成以联系点为主阵地,增设多个信息采集点,从横向区域、纵向行业两个层面双提升的立体化架构。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政府系统立法意见征集点沟通衔接,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载体平台,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渠道。推动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家站”共建共享,实现“点”“站”资源、阵地融合,丰富参与立法的形式和渠道。宜城街道立法联系点依托全国模范司法所——宜城司法所,推动立法民意征询与规范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紧密结合,形成了相互叠加的效应。上党镇立法联系点发挥“援法议事”品牌效应,将立法意见征集嵌入民情恳谈会、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援法议事”平台,组建了涵盖1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22名联络员的“立法智囊团”,收集一线群众“原汁原味”的心声,努力把“民心民愿”转化为上级人大的“法言法语”,让参与立法的过程成为表达社情民意、普法关口前移、促进社会治理的过程。

聚焦立行并举 推动落地见效

法律法规的权威和生命力在于实施。近年来,丹徒区人大常委会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犬类管理、建设乡镇消防站、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等代表建议,结合地方性法规具体规定,对公安、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镇江市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江豚保护的决定》,推动沿江乡镇强化落实举措,高桥镇设立江豚湾保护基地,成为生态保护示范区域;世业镇人大在镇人代会上专门作出《关于做好长江江豚保护的决议》,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形成浓厚的大保护氛围。丹徒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年”活动,选取6部法规进行专项督查,持续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普法,注重丰富立法联系点功能作用,积极推动立法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宣传普法延伸,大力促进地方性法规得到严格遵守和有力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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