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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稷山实践

■ 王 钊 (山西)

近年来,山西省稷山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积极探索符合稷山实际的人大工作机制,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实践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社会治理效能。

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稷山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等重点内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人大代表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有准星”、人大履职“有效果”、人大干部“有担当”。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稷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发挥人大重大事项决定的保障作用、人大依法有效监督的推动作用、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聚力作用,用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创新和完善基层立法点、代表联络站(点)等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健全履职行权、内部管理、考核激励等十余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打开新局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稷山县人大常委会坚守为民初心,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监督的落脚点,就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就业促进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正确行使、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换届以来,全力监督推进康复中心、新建县医院、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等83项利民工程、惠民工程、便民工程落地落实,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

创新人大制度基层实践

强化参与路径。把民主贯穿监督全过程,在重大事项、重大决定决议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作出决议、决定前,首先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座谈、走访,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人士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在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专题询问中,组成工作专班,通过现场走访、集中座谈、设立征求意见箱、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常规听取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并把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丰富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广泛开展执法检查,深入一线实地察看政府部门的执法情况,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在配合运城市人大立法实践中,充分发挥群众作用,从法规草案的起草到历次修改、完善,深化群众全过程参与,把群众诉求写进立法进程,提出了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立法建议。

强化平台搭建。将建好、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点)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络站点运行实现了“三化”。一是接待群众常态化。制定代表接待计划,公布代表联系方式,固定接待时间;创新开展“接待日”“走访周”“集中月”“视察季”“述职年”等系列代表主题活动;探索代表接待方式,运用定期接待、预约接待、及时接待三种模式,使接待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探索接访日活动,设“现场”一事一议,推动解决专项难题,县级领导班子中的人大代表以代表身份进站接待选民。二是联络站点特色化。每个联络站点在统一规定动作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深挖特色亮点,实现“一站一特色”,总结形成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显得更加接地气、更具有活力和生命力。三是主题活动实效化。将服务全县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保障社会稳定作为代表联络站点活动主题。2024年以来,聚焦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赴包联企业、乡镇开展常态化专题调研及正反面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13次,梳理汇总各类建议29条,助力解决了一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民生的问题。

强化民主监督。拓展监督领域,在巩固有效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跟踪监督“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在依法常规监督的同时,根据监督对象的特性,把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开展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等专题询问,将其与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等叠加运用,并进行“回头看”跟进专题询问问题的落实情况。成立专门机构,聘请法律专家,依法规范备案审查,在执法检查时,从规范流程入手,坚持学法先行,把法律条文细化成可操作的具体事项,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强化结果运用,使法治权威贯穿民主监督始终。

夯实自身建设基石

为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行,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以优化队伍为基础。紧扣“好班子、好队伍、好阵地、好机制、好载体”的“五好”要求,不断优化组织结构,配强队伍力量,逐步增加专职委员的比例。人大系统干部占常委会组成人员60%以上,常委会的整体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二是以能力建设为根本。针对人大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升,深入开展“比担当争一流、比实绩争荣誉、比创新争突破”的“三比三争”活动,常态化分批有序开展人大队伍能力提升培训,凝聚人大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严格把清正廉洁作为底线要求,坚持原则不动摇,遵守纪律不放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作者系山西省稷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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