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落实党中央要求和监督法规定,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审计、环保等报告。围绕省委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检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旅游、文物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业灌溉和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等报告。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检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未成年人审判、未成年人检察等报告。围绕山西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