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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阳光”驱散家暴“阴霾”

山西省人大代表潘婧

“人大代表肩负的是一份源自内心的承诺,是对生活充满热爱、有所作为、为民发声的坚定信念。”山西省人大代表、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太原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系负责人潘婧,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接受采访时,如此总结自己履职两年来的体会 。

潘婧来自贵州遵义,山西是她的第二故乡。她一直希望能用自己的科研成果,为山西省科技创新事业贡献力量。当选人大代表后,潘婧坚守这份初心,提出的第一件建议便与“人才绿卡”相关,力求为凝聚优秀人才情系家乡、造福乡梓添砖加瓦。该建议很快得到相关部门办理,并于2024年1月上线使用。之后,她还提议搭建“并州英才”小程序,以方便持卡人使用。在潘婧看来,做科研和当人大代表其实是相通的,都需要严谨、懂得合作且有责任心。她也正是以科研的严谨和执着,一丝不苟地践行代表职责。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潘婧通过参与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她积极主动承担代表职责,履行代表义务,努力当好沟通群众和政府的“连心桥”。2024年12月刚当选山西省妇联副主席的潘婧深切体会到,法治才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最强“武器”。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全社会应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对家暴零容忍,这不仅是社会的共识,更是司法应秉持的态度。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潘婧针对家暴现象,提出了《关于完善家暴防治法律体系和加强社会服务的建议》。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该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对家庭暴力加害人出具告诫书,使其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同时,还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家庭暴力出警、协助受害人就医鉴伤、协助庇护救助、代为申请和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多个重要环节的职责。然而,潘婧认为,法律施行8年多来,实践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部分地方对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重视程度不足,执法意识淡薄。一些基层民警仍将家庭暴力视为“家务事”,接到受暴妇女报警后,以家庭矛盾为由推脱,或直接转交妇联组织。“家暴绝非‘家务事’,而是施暴者对被施暴者人身权利的侵犯,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破坏。”潘婧表示,调研发现,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民政等众多机构,但在实际工作中,各机构之间的联动存在问题。这些问题致使家庭暴力处置不够及时有效,延长了受害人的痛苦时间。

为此,她建议,人民法院要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加强普法宣传并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对施暴者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治,从根源上减少家暴的发生。同时,要强化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持续推动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实现家庭暴力预防、教育、矫治、惩处的联动一体化,以法治的“阳光”驱散家暴的“阴霾”。

(见习记者 赵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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