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鸿格 (陕西)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质量直接影响人大监督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但在审议意见具体办理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审议意见质量不高、审议意见形成不规范、审议意见办理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严重削弱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功能定位和实际效力。为此,在具体工作中,要抓住以下几个环节。
视察调研突出“深细实”
做好审议意见形成“实”字功
首先是要有高质量的视察报告。围绕审议议题,按照组织议题培训、制定调研方案、讲究调研方法、撰写调研报告等工作流程和环节,坚持做到听、看、议相结合,即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汇报要全面、完整、具体;深入基层、群众、现场,要察看实情、了解民情、掌握真情;讨论评议要对视察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分析,深入研究,提出问题要准,解决问题措施要有针对性、操作性,最后形成有高度、有深度、有准度、有力度的视察报告,为常委会会议提供审议和决策依据。其次要有高水平的审议发言。审议发言讨论是形成审议意见的核心。组成人员要认真阅读提前发放到手的“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及人大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结合平时了解到的情况,提前准备认真拟好发言提纲。审议发言要坚持原则,敢讲真话,言简意赅,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摒弃个人偏见,不避重就轻,真实表达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要结合审议议题安排专业对口、业务精通的组成人员专题发言,对议题议深议广议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组成人员智慧,增强审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归纳整理突出“精要全”
做好审议意见起草“准”字功
归纳整理是提高审议意见质量的关键。必须突出“精要全”。“精”就是按照客观性原则,问题精准、文字精练、内容精细,确保审议意见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要”就是按照合规性原则,认真整理,规范制作,确保审议意见要素完备、要件齐全、要求合规,确保文字无误,提出的观点要鲜明、真实。“全”就是按照可行性原则,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的建议要具体可行,便于重点跟踪监督落实。对于审议发言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对于具有普遍性和涉及面广的问题可以整理归纳到审议意见中;对于具体事情具体问题可以通过代表意见建议的形式及时转办,无需归纳到审议意见中。
审定把关突出程序关
做好审议意见制发“严”字功
严格程序,把好三关是制发审议意见的必经程序。一是征求意见关。审议意见初稿形成后,在一定范围内要向组成人员或视察组人员征求意见,使之更加符合审议议题的目的要求。相关工委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对初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会议审查关。修改完善的审议意见初稿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审定,将“审议发言”上升为“审议意见”,最后由常委会主任签发。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将审议意见转送“一府一委两院”,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交办时限关。按照法律规定,常委会应当在会议结束后15日内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并交给“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在收到审议意见后60天内办理完毕,并向常委会提交办理情况的报告。在交办审议意见时,人大常委会要明确“一府一委两院”及其部门对消极办理或拖延不办的责任追究,以增强审议意见的刚性,强化办理落实工作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督办落实突出建机制
做好审议意见办理“真”字功
要改变目前存在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报告一报了之的弊端,必须建立健全推进审议意见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督办机制要认真。人大常委会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主任会议视情况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视察、专题调查等形式开展跟踪督查,必要时还可以主任会议的名义组织专门班子负责督办。二是再审机制要较真。在收到“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后,要及时召开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审议。如对报告满意,即向社会公布;如对报告不满意,则提出改进建议,退回报告机关重新研究办理、再次报告;再次报告仍不满意,提请人大常委会对该项议题进行再次审议,作出决议交报告机关执行。三是问责机制要动真。对审议意见无故拖延办理,或不如实报告办理情况,特别是对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再审后作出的限期整改意见无故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刚性监督措施进行处置。四是激励机制要奖真。要将考核奖励结合起来,表彰奖励、广泛宣传办理认真、反馈及时、成果明显的承办单位,形成奖优惩差,真奖真督的舆论氛围。要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抄送给组织、纪检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为考核承办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职情况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