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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

举行《锦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施行新闻发布会

本报消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就《锦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锦州市森林防火条例》《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施行进行新闻发布。《锦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锦州市森林防火条例》《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锦州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出具体规定,法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了解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立法对策,经市政府提请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通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市政府提请审议后,经过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通过森林防火条例。为适应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市政府提请审议决定法规修正草案后,经进一步修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修改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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