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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守护人

1982年,扬州获得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城市的历史文化由街巷和民居所承载,5.09平方公里的古城涵养了扬州的根与魂,升腾着市井烟火,寄托了扬州人的乡愁记忆。

1983年扬州设市以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将古城保护视为历史责任,出台20多项有关城市规划、古城保护的决议和法规,阻止对古城区域大拆大建,杜绝违法建设行为,使之免遭损毁圮废。

■ 何广陵 (江苏)

2016年,我参与筹建扬州市人大史料陈列馆。时任市委书记谢正义特意要求,要突出人大为保护扬州古城所作的贡献。为此,我们搜集了大量相关资料。拂去岁月的尘封,市人大为护佑古城付出的艰辛努力逐渐凸显,古城守护人的身影也随之丰满鲜活起来。

在市人大发布和组织的众多古城保护文件和行动中,有两宗案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三份文件力挽狂澜

上世纪90年代的城市像身体迅速发育的少年,充满活力,也充满不确定性。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城市急于求成,追求“高、大、新”的建设成果,拆除老城区、旧建筑,建宽马路、盖高楼大厦。扬州也有人议论,市区缺少高层建筑,设施陈旧,主张拆旧建新。大拆大建的舆论抬头,一度出现20多家房地产开发商挤在老城区搞开发的严重态势,一些地方已经进场拆除改建原有的街巷房屋,古城命运岌岌可危。关键时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果断出手,连发三份文件阻止事态发展。首先,2000年8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庆仁带队,吴献中、李济泰、周蕾组成的赴云南丽江考察组,提出了《关于丽江古城保护与发展情况的考察报告》,借鉴丽江的成功经验,大声疾呼要高度重视扬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珍贵价值,澄清城市建设的片面看法,坚决防止和纠正老城区“大拆大建”的现象,加大对古城整体性保护的力度,加快制定扬州古城保护规划,为古城保护提供法制保障。该报告被《扬州情况内参》刊载,引起市委主要领导关注并作出批示:“这份报告很好,要进一步统一我市老城保护,新城扩建的建设思想,步调一致地抓细抓实。”考察报告和批示,给老城“拆旧建新”的论调兜头浇了一盆凉水,也警醒了对古城价值心存偏见的人们;第二份文件:2000年10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趁热打铁,作出《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议》,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切实抓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直接叫停老城区内拆建工程,违规拆建现象应声而止;第三份文件:2000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转发主任会议研究事项,进一步强调老城区内拆建项目必须全部暂停,不得拖延。特别点明古运河西侧、淮海路八怪纪念馆西侧、皮市街等处不能随意拆建。这三份文件犹如环环相扣的组合拳,虚实呼应,点面结合,打破了扬州城市发展建设中的模糊观念,“高标准保护古城,高起点建设新区”的理念得以确立,来势汹汹的“大拆大建”逆流得到遏制。

一封亲笔信彰显的情怀

尽管古城保护有规划管控和若干人大决议护持,但还是有人在利益驱动下逆向而行。1999年6月,部分市人大代表联名对汶河北路的电子大厦、毛牌楼项目超高和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提出强烈批评。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规划部门责成违建单位整改,但时过数月违法单位依然我行我素;进入2000年,市人大又责成规划部门向法院提交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申请,但执行乏力,效果不彰。甚至有人找到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说情施压。如对这些现象坐视不管,任其蔓延,古城风貌势必受到损害。对此,薛庆仁副主任非常着急,他顶住压力给市委书记写了一封亲笔信,反映拆除工作所遇阻力,表示一定要按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坚决拆除到位。信中意见得到市委领导的首肯和支持。其间,他数次登高实地查勘,召集会议督促法院、规划等部门限期强制拆除违法建设。2000年7月,超高的违法建筑终于得以拆除。2017年夏天,为了复原这段历史,我走访了市、区法院,找到法院张贴执行布告和拆除超高建筑的照片,又意外地在市人大档案室发现薛庆仁副主任的信。时隔17年,我仍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他急迫的心情,护佑古城的执着和担当,更能读出他热爱这座城市的赤诚之心。真乃可叹、可敬!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回望来时路,昔日扬州古城守护人的背影已渐渐远去,而他们的风骨和付出的努力将与古城一道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

组图①:1990年12月26日,扬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调整完善扬州城市总体规划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实施跳出老城、建设新区的“东城西区、西进南下”城市发展规划。图为政府提交的汇报材料和常委会审议意见。

组图②:1999年6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城镇(乡)规划工作进行评议。图为在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下,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关于违法建筑拆除的结案报告。(图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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