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赣湘协同立法再发力 携手擘画“生态蓝”

■ 本报通讯员 赵 昕 黄腾飞

阳春三月,昭萍大地莺飞草长、春和景明,抬头望去,是醉人的“生态蓝”。天空湛蓝、白云舒展,美不胜收的景色背后,是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生动实践。

2025年1月,江西、湖南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萍乡市、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于2025年3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继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后,两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是长江中游、长株潭区域实现全面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探索。

同向发力 共护一片蓝天

作为赣湘两省毗邻城市,萍乡与株洲山水相连、地域相接,生态环境一体,同处一个大气流场,两地间污染物相互输送、相互影响,面对“风向共命运、浊气同呼吸”的现状,如何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成为萍乡、株洲两市的共同课题。

随着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的纵深推进,萍乡、株洲两市持续开展了联合巡查、执法等一系列常态化合作,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但两市的长效协同治理机制还不够健全,仍存在信息不够畅通、遇到重污染天气不能及时联动等问题。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针对共同面临的大气污染问题,需携手共进,推动大气治理从单兵作战走向协同共治。”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曹志涛说。

2024年,在两省人大常委会的统筹指导下,萍乡、株洲两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将“蓝天白云”写进法规。通过立法协作,将两地在以往大气污染防治合作中取得的经验成果加以固化,对还没有解决的主要瓶颈问题提出破解路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同题共答 织牢法治防线

协同立法,基础在协调,关键在统一。两市人大常委会强化沟通联动,先后召开8次协商会、6次集中改稿会,使两地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的条款和内容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生命线,共同召开专家论证会,围绕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论证,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两市人大常委会探索的紧密型、全过程协同“八同”立法模式,也为其他区域共同解决污染防治难题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协同立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管、共治、共享。”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毕婷婷说。

此次协同立法,最大的贡献是两市都对跨区域协作进行了详细规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等8个方面的机制,重点就绿色低碳发展、工业源污染、移动源污染等6个方面实现大气污染共同防治。这也是求同的最大亮点。

“只要这些机制落实到位,大气污染防治成本共担、合作共治、效益共享的愿景一定能实现。”萍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袁长兵表示。

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协同立法过程中,两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对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根据“问题清单”设计条文。同时,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公开征集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共征集到意见建议539条,广泛凝聚立法共识,让立法之路载满民意、顺应民心。

同频共振 携手共谱新篇

立良法,促善治。翻看两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干货满满的20条内容对执法联动、科研合作、人大协同监督等作出规定,解决了“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关键问题,推动构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格局。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条例的实施,关键在于抓好联动执法。两地将推动联动执法常态化,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重点措施衔接联动,确保法规同步实施、形成合力,做好区域协同立法‘后半篇文章’。”今年2月25日,在萍乡市举行的萍乡市、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萍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仁羿表示。

法者,治之端也。两市条例的同时出台,是民心民意所向,为构建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大气污染同防同治,促进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以及科研成果交流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将持续推进空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助力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两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通过法规宣传、执法检查等方式,打出法规实施“组合拳”,不断巩固和发展协同立法、联动监督的良好格局,促进法规落地生根。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两市协同发力,必将汇聚起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磅礴之力,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渐成常态,让老百姓的蓝天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