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李寿海
3月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云南省剑川县自然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丰富、民族风情浓郁、白族文化独具特色。作为承载全县厚重历史文化的核心区域,剑川古城曾经孕育了众多的名人志士,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悠久的历史、独特的民族风情、多元文化的交融,使滇西高原上的剑川绽放出独特的魅力。
近年来,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守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初心和使命,充分发挥重大事项决定、重点工作监督、重点领域立法等人大工作职能,审慎研究决定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监督、加快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有力推动了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坚持规划引领
协调推进古城保护
剑川古城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白族文化独具特色。在剑川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中,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建议保护规划的制定修编、审慎研究保护规划的决定、严格监督保护规划的执行,确保以科学的规划为引领,推进剑川古城的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持续发力。在相关规划的审议决定中,顺应剑川古城依山傍水的自然生态格局,坚持多规合一,统筹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于2002年9月审议通过了《剑川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剑川县古城保护规划》,于2011年5月审议通过了《剑川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1-2030)》《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结合实际对涉及剑川古城保护规划的内容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规划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通过专题调研、视察,督促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规划要求,确保剑川古城保护及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一张蓝图”绘到底。
强化项目问效,助力古城保护提质。在剑川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中,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重点项目的跟踪问效作为重要抓手,确保古城保护、名城创建的项目落地见效提质。在县委、县政府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城市建设项目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市网入地、古旧民居修复、雨污管网工程等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对生态长廊建设、文化长廊建设、道路提升改造、城市公园建设等项目进行专题视察督促;着眼完善基础、优化功能、提升品质,对重点项目建设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推进缓慢的项目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对影响项目建设的“梗阻”问题持续跟踪督促,在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创建项目建设中充分发挥了人大的监督职能。
持续重点监督
守牢历史文化根基
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剑川古城的根和魂。在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中,只有坚持对历史的充分遵循和对文化的保护传承,才能守牢深厚的历史根基和独特的文化价值。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充分遵循历史,紧紧围绕《剑川县古城保护规划》《剑川县古城管理办法》《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贯彻落实,通过专题视察、专题调研、听取报告等形式,常态化对剑川古城保护作专项监督,确保古城保护提升项目的充分实施;听取、吸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遵循古城的历史分布格局,确保历史风貌、限高、色彩、材料、建筑结构严格保持历史状态,确保古城每一片区的划分及每一条小巷、每一栋建筑、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广场的布局都充分遵循剑川古城的历史遗迹。
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着眼文化保护传承,对剑川古城重点历史建筑修复、重点文物保护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开展“三问一评”,对重点项目再调研、再评议;审议通过了《剑川县城区标准地名命名方案》,充分遵循历史沿革和人文变迁,充分保留了古城东门街、西门街、南门街、早街、北门外街、文照街、西门外街、文魁进士牌坊、五马坊等古街巷道、古建筑的历史遗迹。通过持续监督问效,有力推动《剑川县古城保护规划》《剑川古城管理办法》《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有效落实,有力助推了剑川古城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
景风阁古建筑群、西门街古建筑群等重点历史文化建筑区域,充分保留了“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飞檐斗拱、前铺后院等白族建筑风格,通过雕塑、绘画、对联、诗词等形式,逐步恢复了剑川古城的标志性文化元素,恢复了古城的古韵和活力。
加快立法保护
推动名城行稳致远
2023年3月,剑川县被国务院正式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如何传承保护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如何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历史和人民交给剑川的重大课题和时代答卷。加快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的立法保护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剑川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立法保护工作,及时向县委及州人大作了汇报对接,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了针对性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
2023年7月,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剑川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立法保护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剑川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先后组织6次县内立法意见建议座谈会,广泛听取专家学者、职能部门、基层代表等的意见建议,先后向州人大常委会上报立法意见建议90多条。2024年10月25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经大理白族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8日经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3月1日正式施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的审议通过,标志着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迈上了法治化轨道。条例明确了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条例的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有力推进剑川县历史文化保护、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激发历史文化活力提供了法治保障,确保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