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引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这是此次代表法修改新增加的一条内容。如何让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并且“联”出成效?近年来,各地基层人大积极创新代表工作举措,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在做好代表联系群众这一“主线工作”中,以“微创新”增强“联”动力,催生代表履职新活力,以“小切口”编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画卷。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