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牟本有
“《丹东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丹东市养老服务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4月15日,辽宁省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亮点和特色等内容,市人大法制委、社会委和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相关情况。
据介绍,《条例》于2024年11月2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今年3月26日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计9章72条,是辽宁省第一部综合性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梳理提炼了近年来养老服务政策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一系列对策举措。
《条例》以法言法语集中诠释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提升监督质效,探索创新监督形式,以法治方式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作为。
一张蓝图绘到底
“市十七届人大以来,为积极应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制定养老服务监督工作五年规划,一年接着一年干,一项接着一项落。”在养老服务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谭晓今介绍道,即便是领导更替,养老服务监督这项重要的工作主线也不能变。市人大常委会紧盯重要目标不放松,主动谋划打好一套组合拳,通过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题询问、代表建议督办等多种形式,持续发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请问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如何?”“请问政府在用地、税费、金融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如何?”“请详细介绍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状况”…… 市人大代表围绕关键环节和难点痛点密集发问。2022年11月,在深入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丹东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专题询问,市发改、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医保等1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场一一应询,向常委会和全市人民汇报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通过现场问政,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增强了责任心和紧迫感,让养老服务监督工作长出“牙齿”。
专题询问出重拳
“常委会审议意见还有哪些尚未落实?”“专题询问的有关问题是否都得到解决?”“清单中的个别问题什么时候能整改到位?”2023年9月,在跟踪检查市政府落实专题询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过程中,检查组刨根问底,认真审核相关部门交出的答卷。
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存彤强调,要照单逐一验收,决不能走过场。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开展实地检查和抽查,进行跟踪问效;完善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推动每条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每个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调研了就要找准问题,有问题就要深入整改,整改了就要跟踪检查。”通过持续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拉长了人大监督工作链条,增强了监督刚性和韧性,确保对养老服务工作监在关键点、督在紧要处、抓好落脚点,让养老服务监督工作强壮了“筋骨”。
“张辉代表您好,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您对办理结果满意吗?”“非常满意,市人大常委会把它作为重点代表建议大力督办,相关部门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办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为他们点赞!”这是2024年代表建议督办反馈时的一番对话。
市十七届人大以来,先后收到关于养老服务方面的代表建议32件,其中被列入主任会议成员包件督办重点建议4件,市人大社会委督办重要建议6件。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于兵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各种方式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应,不仅要让代表满意,更要让群众满意。
2023年,于兵亲自包件督办《关于在我市城市居民区设立“幸福晚年小食堂”的建议》。他通过全方位、全时段督办,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出台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政策,有效解决了高龄、独居等老年群体的“就餐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幸福晚年小食堂、长者食堂42家。
“全市现有多少家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否按层级全覆盖?”“近五年,财政资金支持是否到位?”……2025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情况专题视察,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结合实地视察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深入交流。视察组全面梳理丹东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情况,精准指出4方面问题,提出建强三级网络、拓展服务功能、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发展机制4方面15项工作建议,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开出“良方”。
民生立法强保障
“张大哥,听说咱们市出台养老服务法规了吗?”“听说了,报纸都登了。”“咱们的晚年幸福更有保障了!”《丹东市养老服务条例》于2025年4月公布后,古稀老友奔走相告。
为从法规制度设计层面上破冰,有效引领、规范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2024年丹东市正式启动《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实行“双组长”领导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条例》制定工作。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多次深入走访调研、3次审议修改,2024年11月28日,丹东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市政府及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条例》的每一项规定都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我们将持续关注社会反馈情况,及时推动《条例》的修改与完善,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养老服务需要。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加强监督管理,注重人才培养,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努力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丹东市人大社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