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扬帆 (浙江)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文明建设监督领域不断探索创新,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改革,全力构建全链条、立体式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深化报告制度改革
构建“6+2+N”监督体系
以制度改革为引领,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具有温州辨识度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推进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推动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在监督维度、主体、内容等方面实现全方位升级。
在报告主体层面,由原来的市政府拓展为“一府两院”,既推动政府切实压实环保主体责任,又促进法检两院输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创新成果及优化建议,形成权责明晰的监督责任链条,形成各方协同发力、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在监督内容层面,精心构建“6+2+N”监督报告体系,将监督维度由生态环境单一领域,系统拓展至生态环保、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核心领域,绘制出覆盖生态文明全要素的监督图谱。同步建立“必报清单”,把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度等关键内容纳入报告范畴,强化重点工作的监督闭环。同时,立足温州民营经济活跃、山水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等地方特点,结合民意调查结果,建立“整体汇报+专题报告”双轨报告机制,把节能降碳、水环境治理、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等工作列为2025年的专项报告内容,既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全周期管理,又强化了重点领域靶向监督,更凸显了温州区域特色,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人大监督提供了温州样本。
当前,温州市正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全覆盖,鼓励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在制度推进中充分展现地方特色和优势,因地制宜确定生态文明监督重点和评价指标,在报告方式、审议方式、跟踪问效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打造“一点一特色”。
优化实效监督路径
打好闭环监督“组合拳”
以提升实效为目标,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监督领域,多维度优化监督路径,完善监督机制体系,全面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深化人大监督评价机制,因地制宜确定包含37项生态文明建设核心指标的量化评价体系作为人大监督“量尺”,通过历年同比变化、目标任务完成率、上级要求达标率情况等数据,直观呈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确保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审议能够“看懂、审清、督准”,推进人大监督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模糊到精准的转变。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全流程。进一步拓宽代表参与渠道,依托“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数字平台开展问卷测评,以代表联络站为依托,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从上千条民意反馈中筛选出71条高质量建议,精准交办给11个责任部门进行自查整改。
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推进审议意见“清单化”,整合会议审议、基层调研、代表建议等多方信息,形成靶向明确的八大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效果评估—回访检查”闭环管理,确保审议意见的落实有头有尾、善始善终,让人大监督“掷地有声”。
同时,明确2026年将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于虚假整改、屡改未决的突出问题,将视情况启动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程序,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以制度管长远、以机制促落实的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