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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难忘的“第一次”

■ 邵缨越 (新疆)

我于2017年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至今已有8个年头。这8年,我从一名人大新兵到能够初步掌握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从初次视察调研撰写文稿到组织策划代表活动,再到成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每一步都充满了挑战和收获,特别是与人大的每一个“第一次”,至今都历历在目。

第一次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点,阜康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如期召开,我作为拟任命人员准时到会,在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环节,我走进了庄严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分别面向国旗、国徽和组成人员鞠躬,我被任命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捧着任命书,我既欣喜又紧张,这份沉甸甸的任命书,我珍藏至今。在宪法宣誓环节,当面对国旗高举右手,大声诵读誓词时,我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激动,书本上的知识立刻变成了生动的实践,心中对宪法的敬畏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和宪法精神从此根植于心。

在常委会会议上,有一个细节深深刻在我的脑中,在作报告和宣布任命时,相关人员都要向国旗、国徽和在场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鞠躬。正如宪法中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是向人民汇报工作情况,这是对人民的尊重。我深深感受到,会议当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体现着宪法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第一次参与人代会筹备

刚到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一个月,我就经历了履职中的第一次人代会。那是2018年1月17日至20日召开的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面对大会议案组、组织组、秘书组的工作职责,我自加压力,一边认真研读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一边熟悉大会议程和流程,在学习当中,我欣喜地发现会议的12项议程在组织法中都有规定,原本枯燥难懂的法条瞬间变成了生动的实践,从那天起组织法便成了我工作的指南针和工具书,一直与我形影不离。看着代表们认真审议、积极发言,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会议顺利闭幕那一刻,我感受到自己工作的价值所在。

8年间,从参加市人代会到参与昌吉州人代会、再到指导乡镇的人代会,会期有长有短、议程有多有少,内容有增有减,但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始终没有改变。

第一次见证代表履职平台的规范化建设

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都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尽快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作为从事代表工作的机构负责人,我将“人大的作用靠代表、人大的水平看代表、人大的活力在代表”这句话记在心里,并努力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

从2018年起,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开始启动“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经过对基层人大的调研,我们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搭建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实现584名四级人大代表全部进“家”常态化开展代表活动。截至目前,已建立线下“代表之家”57个,借助互联网建立“民意直通车”“民情收集站”“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微信群”等信息化平台,人大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8年间共提交代表议案10件、代表建议590件,先后推动“新老城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光伏产业园助推绿色低碳发展惠民生”“特纳格尔街提升改造”“规范市区公共厕所使用和管理”“对东大桥进行改造”等一批民生实事的解决,让“人大代表为人民”变得更加具体和生动,代表们更加明确自己肩上的责任,并体会到“为民代言”的喜悦。

扬帆起航再出发,实干笃行开新局。新时代新征程,我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毅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乘风破浪,勇毅前行,绘就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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