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舟山

出台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

本报消息 近日,《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规定要求,政府部门要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提升污水集中处置能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更换落后或老化的陆源污水处理设备,提高陆源污水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业废水的排放,明确要求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在落实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艺要求上,规定要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处理工艺能力,明确向其排放的工业废水的水质水量等。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