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天科 (陕西)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更加突出了执法检查的地位,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列为专章,对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执法检查的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的转交、跟踪检查以及法律实施主管部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其有关情况的反馈报告等,都作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
这些新的规定和要求,既充实完善了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又拓展和规范了执法检查的内容、程序及方法,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
笔者认为,执法检查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为了认真贯彻监督法,依法有效地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提升专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目前,县区一级人大常委会精于法律的专业人员少,职能配置不完整,加之法律监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执法检查缺乏统筹谋划,监督效果不佳,与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并不适应。建议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加强相关人员配备和服务保障,尽量选配一些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员,优化素质结构。有条件的,还可设立相关机构,以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开展立法系统调查研究,反馈修正意见,对违法违宪重大问题依法查处,保证法律有效实施。
二是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照新修改的监督法规定要求,做好与人大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着重要把监督法中关于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委托检查、上下联动检查、协同检查、跟踪检查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全部纳入对法律法规实施检查的范围,从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执法检查组的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方式方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的转交、跟踪检查以及法律实施主管部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其有关情况的反馈等依法予以规范,确保有效执行。同时,要抓紧对已有的涉及人大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和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人大相关制度进行重新规范和调整,该充实的充实,该完善的完善,该删除的删除,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首先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应从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可以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考虑吸纳有相关专业知识或对有关法律实施较为关注的专家参与。其次要围绕当次执法检查的侧重点开展检查监督。把着力点放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具体在一部法律实施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关键要看哪些法条、制度执行不到位,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排查发现影响执法效果的环节和要件,提出完善建议。为了事先掌握有关情况,执法检查前,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可以收集有关资料,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先期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出有关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再次要改进和深化执法检查的途径和方法,在执法检查中,要采取自我检查、委托检查、上下联动检查、协同检查、跟踪检查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或者调阅档案资料、网上征询、民意测验等方法,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和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如有必要,还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以便从专业角度对法律实施的情况及有关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是加强跟踪监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依照监督法的规定要求,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完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在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法律法规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就有关问题说明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依法提出质询和询问。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就执法检查报告作出决议;可以组织跟踪检查,也可以委托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跟踪检查。
五是坚持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监督法和相关法律制度要求,要坚持执法检查监督全过程对外公开,不仅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情况和法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以各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公开,而且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也要通过人大网站、常委会公报、代表履职网络等平台,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还可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广泛宣传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进展及实际效果,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的先进典型,增强执法检查工作透明度。必要时还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执法检查情况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些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系列的报道,要予以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努力形成执法检查的联动效应,使人大执法检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