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挺
近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见证下,厦门一破坏水土保持的当事人与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签订委托协议,自愿认购宁夏彭阳水土保持碳汇483.88吨,用购买碳汇的方式履行破坏水土保持功能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据介绍,“水行政执法+碳汇交易”模式为全国首创。
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人人皆知,它深刻改变着地表覆被、土地利用方式和陆地生态系统结构等,而陆地生态系统中植被和土壤具有调控碳循环和固碳的重要功能。
据悉,2024年年底,该当事人在厦门市同安区组织约12公顷的林木采伐更新活动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破坏了土壤及灌木乔木草皮等植被,导致水源涵养、陆地碳汇等水土保持功能下降,造成了一定时期内的生态环境损害。
该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厦门市、区、镇三级相关部门迅速联动,厦门市水利局全程跟踪指导,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及时介入,同安区汀溪镇政府立案查处,厦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随后启动索赔工作,并组织专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评估。
在厦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引导下,当事人意识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表态愿认购西部宁夏水土保持碳汇产品,既实施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又促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良性循环,同时还促进东西部融合发展,在水行政柔性执法领域的这一厦门实践,最终实现了“三赢”。
这一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避免通过行政罚款等强制措施让行为人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体现柔性执法温度。同时,创新“以碳代赔”修复生态新模式,让“破坏水土保持者”成为“水土保持碳汇购买人”,让“绿水青山”生态产品通过碳汇交易变成实实在在的“金山银山”。
厦门市水利局表示,这一首开先河的创新举措通过履行违反水法律法规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为水行政执法领域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了全新路径和示范样本。(据《福建日报》)